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地铁三号线媒体广告发布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地铁三号线媒体广告发布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地铁三号线媒体广告发布及投放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地铁三号线媒体广告发布及投放服务:①大石桥站语音播报(车厢内单站双向冠名,站台语音冠名)②大石桥站名墙平面展示(共四面墙,122平方)③服务周期一年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已授权郑州琴枫广告有限公司为郑州市轨道交通3 号线语音播报广告、站名墙广告等的独家运营商,且授权期限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 故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只能从郑州琴枫广告有限公司处购买广告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郑州琴枫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财富广场3号楼14层西南户
三、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李珂 | 河南省工信厅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胡叔樵 | 河南省轻工新技术开发中心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韩山河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4年6月13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6月13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潜在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异议须阐明供应商非唯一性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宜居健康城院区(郑州市京城路与康体西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132*****312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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