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电白分公司海滨电信停车场经营业务合作招商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电白分公司海滨电信停车场经营业务合作招商公告

我司拟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电白分公司海滨电信停车场经营业务合作向社会公开招商,停车场现有面积共约200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物业基本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电白分公司海滨电信停车场现由迎宾大道方向的西面停车场和体育路方向的南面停车场组成,面积约2000平方米。后期将由电信方在体育路方向的南面新建约1600平方米停车场,后期一并纳入停车场经营合作业务。整体建设后停车场面积合计共约3600平方米,可规划建设停车位约200个,业务合作场地面积最终以测量确认后为准。

二、竞租人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具备经营停车场的相关资质,且公司成立1年及以上,公司注册资金为10万元及以上,具有良好信誉,无不良纪录的公司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具体详见报名事项。

三、合作经营年限、方式、及其它要求

1、合作经营期:3年(含工程施工期),从合同签订日起;

2、招投标方式:公开竞价。停车场的经营业务合作收入分成比例底价设定为7:3分成,电信方7成,合作方3成。由有意向的合作商公开竞标,承诺电信方收取分成比例最高的一方中标(分成比例可以取两位小数);

3、其他约定:

(1)、原有停车场的改造、建设道闸的费用由合作方支付,合作期后,产权归电信方所有。

(2)、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要完成停车场建设并办理好政府相关部门的手续(办理相关证照手续电信方只提供协助,所有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3)、停车场的建设以现有停车场范围为准,不能减少现有停车使用面积。

(4)、停车场需对电信方的员工、电信客户、海滨综合楼及生产楼的其他租户(含后期租户)的员工和客户实行限时免费,后期具体限时办法由电信方确定。

(5)、电信方按收费系统数据进行收入分成核算并有权核对合作方停车收费系统的收款明细数据。

(6)、停车场内(含道闸口)的全部广告位归电信方所有和使用。

(7)、停车场的电费由双方按收入分成比例承担。

(8)、停车场的消防、治安安全由合作方负责,电信方监督落实。

(9)、合作期满,若电信方继续开展合作经营,原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合作权。

(10)经营收入的税费各自承担。

四、合作细则

1、招商合作分成底价:停车场的经营业务合作收入分成比例底价设定为7:3分成,电信方7成,合作方3成。由有意向的合作商公开竞标,承诺电信方收取分成比例最高的一方中标,如竞价报价低于招商分成底价,作为废标处理。

2、意向合作商报名需提交投资意向书,意向书上应记载合作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3、 意向合作商须交人民币3万元作为竞租保证金, 保证金转账时应备注:海滨电信停车场合作经营竞标保证金。竞标保证金划入电信指定账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17:00分。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8日(工作日:08:3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电白分公司(即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大道168号)电信办公大楼(六楼)综合部。

3、报名联系:王先生:0668-******* 133*****588

六、报名事项

1、报名人属公司法人的,需提交有效的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行业资质证书(许可证书)、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提交最新年度报告的拷屏、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资料,需盖竞租单位公章)、报名人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等。

2、经初步审核后,我司认为需补充的其他资质文件,竞标人应于指定时间内送交到我司,否则按不符合资质条件处理,自动丧失竞标人资格。

3、报名人提交的资质文件经审核符合我公司(招租说明)条件的,应按我司指定的时间及账户缴交保证金,否则按放弃竞标处理。我司将在招商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不中标单位的竞标保证金按原交款账户原路无息退回。

4、招标竞标单位在2个及以上时,可以开展招标。

5、中标后,中标合作商的保证金自然转为合作押金,如中标人弃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竞标时间、规则和地点:由招商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茂名

标签: 停车场 经营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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