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四院南陵院区附属工程竣工结算二审审价咨询机构遴选公告

芜湖四院南陵院区附属工程竣工结算二审审价咨询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市卫健委《关于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确定二审审价机构的通知》的精神及总务科申请《关于南陵院区附属工程遴选二审单位的报告》院长办公会议决议结果,现公开遴选社会审价咨询机构,邀请有意向的合格审价咨询机构参加,并于2024年 6月18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南陵分院附属工程竣工结算(二审)审价咨询机构
二.公开征集内容
按《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徽省建设工程预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规定;施工合同、施工补充协议、政府相关文件及规定对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南陵分附属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二审)开展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等与工程审价相关的事项。
三.应征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2024年1月-2024年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根据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要求,需进行两次审价,按相关规定对《南陵分院附属工程》项目二审审价咨询机构进行遴选。
五.合同期:中选后接到委托方决算资料后30天内完成造价决算工作。
六.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七.预算价:本项目施工单位报审金额为*******.58元,一审单位审核价为*******.54元。
八.本项目执行费率,具体详见《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价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3)181号):
基本收费,以收费标准表为基数,执行费率不得高于标准的50%。
审核增减额收费费率,以核减投资额为基数,执行费率不得高于标准的50%。
各咨询造价公司再此基础上进行打折。费率最低的公司中选。若报价相等,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具体费率计算按芜湖市财政局及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计算。
九.本项目采用回避制,审价机构确定和资料报送要求按市财政局财建[2020]468号《关于做好当前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十.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14:30止。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qq.com">*********@qq.com。报名时请直接复制报名格式表(见附件: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南陵院区附属工程竣工结算(二审)审价咨询机构遴选文件中的项目报名表),并逐项填写完整,不可有缺项。格式表及内容不允许调整和改动。邮件“主题”请直接填写报名的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字样(***项目***公司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十一.应征文件的编制要求
1.应征文件的正本按照要求签署和盖章后,应征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2.应征文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扫描、影印,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否则由此导致在评审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应征供应商承担。
3.应征供应商递交的应征文件(包括正本、所有副本)不退还,请应征供应商自行做好备份。
4.应征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当一致,若发现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因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或未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应征文件被误读等不利后果由应征供应商承担。
5.应征文件数量: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6.应征文件密封:应征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应征供应商名称。外封上应盖有应征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7. 响应文件格式参照《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南陵院区附属工程竣工结算(二审)审价咨询机构遴选文件》编制
十二、应征文件报送要求:
a.应征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b.不接受邮寄等间接方式递交报价文件。
c.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14:30
联系人:查先生 联系电话:0553-*******
地址: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乌霞山东路1号)A楼四层审计科办公室
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
审计科
2024年6月12日



附件1: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南陵院区附属工程竣工结算(二审)审价咨询机构遴选文件.doc


标签: 竣工结算 审价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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