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3津汉线津汉立交桥—经三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S103津汉线津汉立交桥—经三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03津汉线(津汉立交桥—经三路)养护工程 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S103津汉线(津汉立交桥—经三路)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4】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为津汉立交桥 (K14+083)至经三路 (K24+605),位于东丽区,路段长 10.52公里,现状为一级公路,横断面布置为 2米 (绿化带)+3米 (设施带 )+22.5米 (路面 ) +5米 (中央分隔带)+22.5米 (路面 )+3米 (设施带)+2米 (绿化带),路基全宽 60米 。目前,路面主要存在横、纵裂缝,车辙、块裂等病害,一定程度上影响公路行驶质量及通行能力。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对该路段实施功能性修复养护。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梁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一)路基路面工程
上行方向:车行道及左侧路缘带范围铣刨4厘米沥青表面层,并根据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或2×9厘米沥青碎石+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重铺4厘米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
下行方向:车行道及左侧路缘带范围铣刨8厘米沥青面层,并按照破损程度进行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或2×9厘米沥青碎石+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重铺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车行道及左侧路缘带长高2厘米,硬路肩1米范围内接顺处理。
对空港加工区二号桥两侧引路全断面铣刨4厘米沥青表面层,并根据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重铺4厘米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
对空港加工区一号桥南辅道、二号桥南北辅道全断面铣刨4厘米沥青表面层,对病害处实施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重铺4厘米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
对西三经路等5处交叉口实施渠化改造;在K22+170—K22+600上行方向积水点位,增设排水设施;更换破损人行道花砖。
(二)桥涵工程
本工程维修桥梁2座,分别为杨北立交辅道桥和空港加工区二号桥。对其存在的裂缝、破损混凝土、伸缩缝、排水管等部位实施维修。铣刨重铺4厘米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桥面铺装表面层,并对下面层局部病害实施挖补处治。
(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GB5768-2022)重新施划标线,补充完善交通标志,更换交通量调查点线圈为激光感应式等。
2.2 监理服务期限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24 年7 月23 日至2024 年11 月10 日,共11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47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1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 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及沿线设施等的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近五年内(2019年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l)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3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且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6 月12 日至2024 年6 月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 分至12 时00 分,下午13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gc@tjbd666.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及标段号;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 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 号:441*****010*******;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7 月10 日09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 时00 分至0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六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18号 | 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 系 人: | 刘富东 | 联 系 人: | 郝文杰、张勇、吕玥 |
电 话: | 022-******** | 电 话: | 022-********、166*****901 |
传 真: | 022-******** | 传 真: | 022-******** |
电子邮件: | tjhjgs@126.com | 电子邮件: | gc@tjbd666.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建行和平支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4 年6 月12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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