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墩村2024年度“占补平衡”项目

青墩村2024年度“占补平衡”项目

青墩村2024年度“占补平衡”项目

详见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墩村2024年度“占补平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公兴社区青墩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公兴社区境内。

2.2工程规模:主要为项目区内坑塘、河道填埋、清理树根、清障及便道拆除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3预算价:91.1295万元。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A320*****100**********

青墩村2024年度“占补平衡”项目

主要为项目区内坑塘、河道填埋、清理树根、清障及便道拆除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0日历天

特别提醒:土源自行解决,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一切地方矛盾及由此发生的费用与招标人无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及阜宁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被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通报存在串通投标(视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无故不签合同放弃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工程、或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等情形的,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通报,且在通报期内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

4.1 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TPBidder/%EF%BC%89%E8%BF%9B%E8%A1%8C%E6%93%8D%E4%BD%9C%E3%80%82">http://222.188.117.130:*****/TPBidder/)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8日,售价为0/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万捌仟元 ;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额5%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91.1295万元(招标控制价将和招标文件一起公布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询)

七、付款方式:

施工完成经县自然资源规划局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的40%,经审计后再付工程总价的30%,满期限后按审计总价付清尾款。

八、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宁县公兴社区青墩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公兴社区 地 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伟 联 系 人: 王迎华

电 话: 138*****555 电 话: 159*****897

2024年6月12日

特别提醒:

一、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

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具体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登录会员系统(http://222.188.117.130:*****/TPBidder)>>我的项目中找到对应标段>>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模块。保证金缴纳后点在此页面上点击查询到账按钮手动同步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并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等特殊字符)。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纳情况原则上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保证金确已汇至投标保证金账户,而开标系统未显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系统交易记录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的,不参与评标。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请参考《阜宁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回操作流程》,操作流程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8.117.130:*****/TPBidder),如遇到相关问题,请电话联系中国建设银行阜宁支行营业部,电话0515-********,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组**********,阜宁县行政审批局0515-********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认真核对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子账号汇款错误的,如该子账号已经生成,则投标人出具书面退款申请,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线上退款手续;如子账号未生成的,待子账号生成后,投标人出具书面退款申请后,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线上退款手续。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子账号信息,因子账号是随机生成,生成时间无法确定,子账号未生成的,退款时间需一定时间,故请各投标人汇款时,务必认真核对保证金账号子账号。

5、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附: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符合招标文件约定要求且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

(5)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

(6)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含其分公司)至少包含2024年3月(只需一个月)包括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在该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无欠费,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7)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相关证明,相关证明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印章)。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2.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2.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款载明的招标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

……

2.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4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直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修正。

(4)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将直接认定为无效投标,不予修正。

2.5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或进行报价修正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电话后并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方式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和报价修正,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报价修正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所提供的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关机或拒接等情形,将被视为拒绝修正,评标委员会也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处理。

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3.1商务性评审

3.1.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

(4)对投标报价进行澄清、补正和修正

上述(1)至(4)项按顺序进行评审,前一项未通过的不参与下一项的评审,不符合上述(1)至(4)任意一项要求的,不予通过商务性评审,未通过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4/06/12 15: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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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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