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岭镇合成团结五经济合作社团结路A栋12、13商铺招标公告
狮岭镇合成团结五经济合作社团结路A栋12、13商铺招标公告
花都区狮岭镇定于2016-07-18日15:00时于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地址:狮岭镇南航大道与历成路交界狮岭政务中心3楼)对狮岭镇合成团结五经济合作社团结路A栋12、13商铺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 |||||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 |||||
资产编号||单元号 | 资产类型 | 面积 | 租赁年限 | 价格下限 | 资产地址 |
********1005-0046||001 | 店铺 | 40.00平方米 | 5 | 62.50元/月·平方米 | 狮岭镇合成团五经济社团结路A栋 |
********1005-0049||001 | 店铺 | 40.00平方米 | 5 | 62.50元/月·平方米 | 狮岭镇合成团五经济社团结路A栋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商业 | |||||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四、本次项目采用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五、领取资料 投标单位可于2016-07-07至2016-07-17,上午9:30时至下午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 |||||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16-07-17日17: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60000.00,并到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地址:狮岭镇南航大道与历成路交界狮岭政务中心3楼)确认竞投资格。 | |||||
七、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 |||||
八、提交标书截止时间为 2016-07-17日。 | |||||
九、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2016-07-18日15: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地址:狮岭镇南航大道与历成路交界狮岭政务中心3楼)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 |||||
十、其他事项 1、5000元/月/宗,第三年递增10%,第五年在第三年基础上递增10%2、竞投人必须在2016 年7月17日下午5:00前以银行存款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60000元【账户名: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成团结五经济合作社,账号****************03,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支行】 | |||||
十一、联系方式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成村 | ||||
联系人: | 伍於成 | 联系电话: | 137*****755 纪检监察室:******** | ||
花都区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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