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岭镇合成团结五经济合作社团结路A栋12、13商铺招标公告

狮岭镇合成团结五经济合作社团结路A栋12、13商铺招标公告


花都区狮岭镇定于2016-07-18日15:00时于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地址:狮岭镇南航大道与历成路交界狮岭政务中心3楼)对狮岭镇合成团结五经济合作社团结路A栋12、13商铺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单元号资产类型面积租赁年限价格下限资产地址
********1005-0046||001店铺40.00平方米562.50元/月·平方米狮岭镇合成团五经济社团结路A栋
********1005-0049||001店铺40.00平方米562.50元/月·平方米狮岭镇合成团五经济社团结路A栋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商业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领取资料
投标单位可于2016-07-07至2016-07-17,上午9:30时至下午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16-07-17日17: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60000.00,并到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地址:狮岭镇南航大道与历成路交界狮岭政务中心3楼)确认竞投资格。
七、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八、提交标书截止时间为 2016-07-17日。
九、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2016-07-18日15: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地址:狮岭镇南航大道与历成路交界狮岭政务中心3楼)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十、其他事项
1、5000元/月/宗,第三年递增10%,第五年在第三年基础上递增10%2、竞投人必须在2016 年7月17日下午5:00前以银行存款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60000元【账户名: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成团结五经济合作社,账号****************03,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支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成村
联系人:伍於成联系电话:137*****755 纪检监察室:********
花都区狮岭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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