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公安局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建湖县公安局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建湖县公安局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 | ||
品目 | 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 | ||
采购单位 | 建湖县公安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建湖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 16:2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7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04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9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江苏森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155 | ||
采购单位 | 建湖县公安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建湖县公安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1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森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建湖县冠华东路(华瑞佳苑)2号楼10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江苏森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建湖县公安局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 JSZC-******-SDGC-G2024-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04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DGC-G2024-0008
项目名称:建湖县公安局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9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为490万元,高于该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采购需求:
建湖县公安局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项目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主要针对全县61个小区进行智慧安防建设,采购内容包括采购范围内所有产品(前端设备、管线部分)的供货、运输(送达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安装及售后服务;汇聚智慧终端软硬件、云存储异构软件升级、大数据管理节点等需求分析,开发、调试及维护,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
4.为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如中标企业为中小企业,则由该企业负责所有项目的运营;如中标企业为非中小企业,则中标企业须将不低于总项目30%的份额,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分包给具有相关相应能力的中小企业,由中标企业统一管理。
5.政府采购鼓励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6.执行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相关政策:
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按照《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
7.执行数据中心采购相关政策;
若涉及到数据中心采购,应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8:59:59。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4-07-0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如投标人不具备本项目中部分产品的施工资质,须经采购人同意后分包给具有专业资质单位施工。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标签: 智慧安防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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