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饶财采投处〔2024〕5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饶财采投处〔2024〕5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CGC[GK]********
二、项目名称:小佳河村青黄储项目机械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佳再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
被投诉人:黑龙江晟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辖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4号楼(松北区世泽路689号)2106-525室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祥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学府东路1号汽车救援中心库房305.306.307门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1.代理公司针对我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 1的质疑回复不符合法律规定,缺少质疑答复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及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2.投诉事项2:中标人提供的分项报价表及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拖车”(7CX-15 型农用自卸挂车)的制造商富锦市方向农机经销处根本不具备拖车的制造能力,其涉嫌提供虚假制造商谋取中标。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本项目中标人哈尔滨祥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资格审查应为不合格,其中标结果应为无效。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4 年 06 月 12 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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