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农业农村局开化县财政局拟对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递补项目立项扶持的公示

开化县农业农村局开化县财政局拟对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递补项目立项扶持的公示

根据家庭农场整体提升示范县创建及《开化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原计划(开农产〔2023〕5号)由“开化沃华家庭农场”承担实施的《开化县沃华小香薯加工场建设项目》和由“开化常膳淤家庭农场”承担实施的《开化县常膳淤农场提升建设》未按计划实施,取消立项扶持。

经研究从年度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择,经相关科室(中心、站)推荐,专家组论证评审,农业农村局集体讨论通过,拟将《桦兴猪场整治提升》《开化蜂韵农场中蜂标准化基地提升》和《开化大豆全产业链数字化生产中心建设》作为递补项目予以立项,扶持计划(计划表附后),现予公示。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公示时间:2024年6月12日——6月19日。

三、联系单位及电话:开化县农村经济管理站(余春宝) 联系电话:*******

开化县财政局农业科 联系电话:*******


标签: 主体 能力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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