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就研究总院长兴分部空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就研究总院长兴分部空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PMC(YJ)-ZB2024-0... | 项目名称: 研究总院(长兴分部)空调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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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上海振华重工-就研究总院(长兴分部)空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振华设计研究总院就研究总院(长兴分部)空调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紧急公开采购的方式选择供货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标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YJ)-ZB2024-06-022 1.2项目内容:本项目系为研究总院(长兴分部)采购安装一批空调。 1.3为保证采购空调的产品质量,本次采购空调品牌为:格力、美的、三菱电机或等同类品牌。 1.4施工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3800号(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振华设计研究总院长兴分部) 1.5施工要求:按照招标单位技术文件和国家规定标准要求进行施工。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等体系管控要求落实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1.6周期:8个月(2024年12月31日止)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技术参数
3.标段说明: 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施工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含空调、铜管及铜管加长、药水加冲、不锈钢支架或基础、穿墙洞开孔及设施修复、旧空调拆除及运输、辅助配件、辅助材料、安装及调试等为完成本项目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全部工作和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 4.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4.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5)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6)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7)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4.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1份; (6)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7)ISO 9001**********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2)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4)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无授权贸易商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15)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5)。 4.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18:00(北京时间) 地 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A座 联系人:曲倍宜 联系邮箱:qubeiyi@zpmc.com 电话:021 3119 5774 请在中交供应链系统中报名并将资格预审资料上传至中交供应链系统。 5.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招标中心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保险回单扫描后发给到qubeiyi@zpmc.com的邮箱)。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税 号:913*****607******D 6.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招标中心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7.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其它注意事项: 8.1 开标时需确认投标方是否到过现场勘探,必须有业主代表签名现场勘 探确认表,否则投标标书视为无效(现场勘探联系人刘军,联系方式:138*****659)。 8.2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振华设计研究总院为上海振华重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振华设计研究总院。 8.3 开具工本费发票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抬头。 8.4 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 中心签发。 9.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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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空调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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