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质量核查情况的通报
2023年度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质量核查情况的通报
2023年度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建设工程 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质量 核查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工作质量,督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机构)落实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质量责任,加强建筑火灾隐患源头管控,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根据《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工作质量核查机制的通知》(市住建[2023]29号)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市本级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工作质量核查(以下简称质量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组织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工程等方面专家,共抽查了4家消防设计审查机构审查的18个建设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文件(其中,新建类项目16个,装修类项目2个)。重点核查消防设计审查机构是否对消防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等问题。对于此次核查发现的问题,我局组织消防设计审查机构采取书面反馈、集中核议等方式进行了一次复核,形成了最终核查结论。
从总体情况看,部分消防设计审查机构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技术审查,但消防设计文件违反工程建设消防强制性条文和带有严格要求类条文的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形势不容乐观。本次核查发现存在违反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的问题共计373个(条、次),其中:违反强制性条文24条(次),占总数的6.43%;违反严格要求类条文137条(次),占总数的36.73%;存在一般问题条文45条(次),占总数的12.06%;存在设计深度不足问题166个,占总数的44.50%;存在消防设计文件不完整问题1个,占总数的0.2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质量不高
1.强制性条文方面。违反强制性条文的24条(次)问题中,涉及建筑防火方面的问题14条(次),主要是楼梯间开窗与旁边外墙上的门窗洞口距离不足,楼梯间首层未直通室外,疏散楼梯间内除疏散门外开了其他门,防火分区的疏散口设置不当,设备房未按要求设置防火门、药房位于疏散走道尽端未设置两个疏散出口,地下车库开洞与旁边建筑防火距离不足,改造项目未对既有建筑消防安全进行评估和检测等,占比58.33%;涉及消防水系统的问题1条(次),主要是地下室湿式报警阀未设置专用排水设施,占比4.17%;涉及防烟排烟系统的问题8条(次),主要是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排风机风量不足,未对前室与疏散走道之间的压差进行说明,平面图未绘制余压传感器及探测点等,占比33.33%;涉及消防电气的问题1条(次),主要是安装于电力电池室内的照明箱、消防广播、消防电话等未采用防爆类产品,占比4.17%。
2.严格要求类条文方面。违反严格要求类条文的137条(次)问题中,涉及建筑防火方面的问题39条(次),主要是未按规范设置防火门窗,设备用房借用通向汽车库的门作为安全疏散口,建筑物防火分隔、防火分区等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公建厨房与其他区域的防火分隔不满足要求,安全出口上方未设置防坠落雨棚,房间安全疏散口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等,占比28.47%;涉及消防水专业的问题25条(次),主要是喷淋系统设置与房间的危险等级不匹配,消防水量或消防水池容积不符合规范要求,室外消火栓给水管未采用环状给水,水力警铃设置不当,室内消火栓环状给水管道检修阀门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等,占比18.25%;涉及防烟排烟系统的问题11条(次),主要是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排烟系统及设备、自然排烟窗有效开窗面积不足,排烟风管穿风井的排烟防火阀距墙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等,占比8.03%;涉及消防电气的问题62条(次),主要是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监控装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应急广播扬声器及火灾探测器,疏散指示灯设置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管线穿墙未采用金属类保护管等,占比45.25%。
3.一般性条文和设计深度方面。违反一般性条文和设计深度不足的211条(次)问题中,涉及一般性条文45条(次),主要是楼梯间梯井宽度不足150,消防救援窗口间距大于20m等,占比21.33%;涉及设计深度不足的问题166条(次),主要是设计说明和图纸表达不一致,说明中缺少主要的设计依据规范,防火分区示意图未标明疏散口和疏散宽度计算,建筑总平面图未标注消防车道流线、宽度、转弯半径、承载力等要求,建筑性质定性不明确,缺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相关说明,应急照明设灯具的防护等级不明确,楼梯间疏散指示方向与建筑专业不统一,排烟窗开启面积通风专业与建筑专业不统一,风管耐火极限的做法不明确等。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不完整
本次核查发现有1个项目存在消防设计文件内容不完整的问题,例如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缺少既有建筑的总平图和立面图。个别项目修改图未及时提供,第一次审查后才提供相应的修改图。
(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不规范
1.执行标准不够严格。设计单位、消防设计审查机构未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部分消防设计审查机构消防技术审查标准执行存在偏差,导致经消防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图纸仍发现违反强制性、严格类条文的情况。例如广西筑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中核审图有限公司违反强条数量较多。
2.在消防设计审查过程中,对潜在风险的全面评估被忽视,这可能导致一定的安全隐患。桂林八桂康体中心装修改造项目,只针对改造部分内容进行审查,对既有建筑现有的消防安全缺少必要的评估和检测。例如广西中核审图有限公司。
3.未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对一些细节问题审查不仔细,导致设计文件中的违规行为频繁出现。比如:消防救援窗口尺寸、自然排烟窗的设置、疏散指示灯的间距照度等。例如广西筑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责任意识。各设计单位和消防设计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详见附件2),举一反三做好整改,切实提高消防设计质量和技术审查水平。各消防设计审查机构应进一步强化技术风险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落实好消防设计审查机构负责制度、项目负责人制度和复查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履行好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把关”的职责;要树立质量第一、社会效益优先理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部技术审查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消防设计审查机构“质量看守”、“市场帮手”、“政府助手”的综合作用。
(二)强化技术标准要求,规范技术审查行为。各设计单位和消防设计审查机构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主体责任,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管理,针对本次通报指出的典型问题,举一反三,对技术审查项目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系开展审查工作。各消防设计审查机构要强化对国家、自治区相关标准规范的学习培训,严格遵守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技术力量配备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培养,对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中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情况严格把关,全面落实对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的及时上报制度,认真履行审查责任,杜绝漏审、错审情况发生,切实保证消防技术审查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强化专业建设工程技术审查能力。各消防设计审查机构应当及时把握建设工程消防领域发展和改革方向,对于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外的化工、铁路、水利、电力等其他29类专业建设工程项目,要加强人才队伍和自身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建设工程技术审查能力,规范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对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工作质量核查机制的通知》(市住建[2023]29号)要求,对在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环节中不能履职尽责、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责任单位及从业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1.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市本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质量核查问题汇总表
2.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市本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质量核查发现主要问题类型汇总表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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