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农业技术与装备指导中心关于2024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采购有机肥料询价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技术与装备指导中心关于2024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采购有机肥料询价公告
为持续推进有机肥的推广应用,优化施肥结构,改善施肥方式,减少不合理化肥施用量,提升广州市白云区的耕地质量,广州市白云区农业技术与装备指导中心拟通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一批有机肥料,具体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技术与装备指导中心
二、采购货物要求
(一)采购物品:商品有机肥料
(二)相关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提供相应说明材料),符合NY/T525-2021有机肥料质量标准要求。
2.供应商对采购人所采购的货物应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部分货物进行投标。
(三)采购经费:本项目为政府财政资金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95万元,采购的商品有机肥料单价最高限价为850元/吨。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四)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文件。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七)存在以下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彼此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如审核时发现上述情况,涉及的供应商投标文件无效。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
(二)材料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统一密封装订1套后寄送至广州市白云区农业技术与装备指导中心(快递以寄出时间为准,不接收到付方式的快件):
1.广州市白云区农业技术与装备指导中心项目采购申请书(见附件1)。
2.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非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厂授权销售协议、代理协议、授权书等)。
4.每批次产品的质量合格检定证明文件、储藏运输条件说明、使用说明等,并将投标的有机肥料产品说明资料(含肥料登记证,原装彩印)及2021年1月以来涉及该产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需作为附件一并提供。
投标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收到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投标单位对以上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的签章。
采购单位对资料有异议,可要求申请单位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文件处理,申请单位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责任。
五、供应商选定方式
(一)如果投标单位数量不超过1家(含1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拟定其作为供应商;如果投标单位数量超过2家(含2家)以上,则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中选定单价最低的作为供应商。
(二)服务单位拟定后,委托单位将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双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六、报价要求
(一)投标单位报价必须包括货物设计、制造、包装、送货、检测、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知识产权等一切支出,并包含所有税费。
(二)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所有信息。报价单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前将报价单密封,且密封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七、交货要求
(一)交货时间:分批次交货。供应商接本单位通知后30天内完成交货。
(二)交货地点:供应商负责将有机肥运送到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辖区内项目区中(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交货方式:供应商须按有关规范完成本次采购肥料的供货、运输(含保险、装卸车)、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质保期免费服务等各项工作,并保证其使用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八、验收要求
(一)供应商提供的每批次有机肥料必须出具与所供货物同一批次的有效产品检验合格书。本单位对交付的有机肥料先进行抽样检验,由本单位代表、供应商代表共同对将要交付的有机肥料进行随机抽样三份(每份1公斤),封样后本单位和供应商各保留一份(备查),另一份共同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有机肥检测机构检测,所需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二)如检测发现将交付的有机肥料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广州市白云区农业技术与装备指导中心有权拒收,解除合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农业技术与装备指导中心
通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38号政府楼6楼619室
联系人:苏志强
联系电话:020-********
附件:
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2日
标签: 有机肥替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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