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项目名称 | | | | |
采购编号 | | | | |
企业名称 | | 成立日期 | |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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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我公司对所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 | | |
包头市公安局公安视频指挥调度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KYSZ-2024CY10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公安局公安视频指挥调度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1.888926 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市公安局公安视频指挥调度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头市公安局公安视频指挥调度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 2024 年 06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9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
下午 14:30-17:00 时到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恒源银座 B 座 408 室领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恒源银座 B 座 40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恒源银座 B 座 408 室
七、其他
一、采购条件
开元数智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包头市公安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包头市公安局公安视频指挥调度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公安视频指挥调度会议室维修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KYSZ-2024CY102
3、采购范围: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建设地点:包头市公安局东四楼会议室
5、工 期:至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6、采购预算:约 518889.26 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
处理;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含)及以上,且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
贿犯罪行为;
8、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领取磋商文件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24 年 06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9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12:00 时,下午 14:30-17:00 时到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恒源银座 B 座 408 室领取磋商文件。供
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一份。
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接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5)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工具(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
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否则后果自负。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4 日 下午 15:0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恒源银座 B 座 408 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包头市公安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公安局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
联 系 人:许玉厚
电 话:0472-36199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开元数智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包头市青山区恒源银座 B 座 408
联 系 人: 宋工
电 话: 13019550419
电子邮件: 4897645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开元数智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姓名)为
定 代 表 人 , 参 加 贵 公 司 组 织 的
(供应商全称)法
项 目 ( 采 购 编
号:
)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全权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
局注册的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公司法定代表人:
,授权我公司
代表我公司参加贵处组织
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招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
切事宜。
我公司对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在贵公司收到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
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授权日期:
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电
手
传
话:
机:
真:
附身份证复印件
(签字)
5
附件 2:
领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地 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成立日期
组织代码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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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备注
我公司对所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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