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材料应用研发平台项目
集成电路材料应用研发平台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4LGPD0092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集材汇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皇庆路333号1号楼10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陆彩红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1*****618 |
招标标段名称: | 集成电路材料应用研发平台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1000号第29幢厂房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工程为上海集材汇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司集成电路应用研发平台项目,地点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1000号第29幢厂房,装修面积约为7500平方米,其中洁净室装修面积约为3200平方米,洁净度10级~1000级不等。结构为框架结构,本次装修工程不牵涉到原有建筑结构改造。本次施工范围为厂房装修工程施工。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涉及装饰装修工程、暖通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含消防)、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ESG供应系统、GMS&GDS监控系统、CDS化学系统、FMCS监控)等,以上系统需接入既有厂房主系统 |
工程总投资: | *****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77元人民币(*****.******万元) |
建设周期: | 122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新增厂务系统与新昇主系统衔接产生相关费用由承包商负责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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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具有近5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19年6月1日起至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7000万元人民币的在建或已完成的总承包工程(含净化)或装修工程(含净化)项目,(类似项目中的项目编号如为本市项目,在项目编号一栏填写合同报送编号,为非本市项目,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编号填写,若无法体现出上述业绩要求要素的,应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 ||||||||
其他要求: | 其他要求:远程开启的项目,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上级公司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在资格审查中被判为不合格。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 ||||||||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接受境外企业投标: | 不接受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 18时00分到2024年06月18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1-********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申请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完成数字签名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文件加密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24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26日 23时00分到2024年07月02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 09时3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 注:使用CA-Key进行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网上操作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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