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北小河厂、酒仙桥厂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服务招标公告
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北小河厂、酒仙桥厂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服务招标公告
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北小河厂、酒仙桥厂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ZC-5251-******
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6月
本招标项目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北小河厂、酒仙桥厂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服务(项目编号:2024-ZC-5251-******,招标人为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北小河厂、酒仙桥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北小河厂、酒仙桥厂隶属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沙江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等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3.1.1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营业范围包含技术咨询
(5)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业绩: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能证明至少有3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业绩合同证明。
3.1.3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
(2)具有优良的管理体系;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能力。
3.1.4其他: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发送至152*****871@163.cn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人,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52*****871。招标人用电子邮箱(152*****871@163.com)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坝河流域分公司运营调度中心105室(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将台洼52号)。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人或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单独携带以下材料,递交投标文件前交招标人审验:
(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3未按5.2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北排供应链上发布。
招标人: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酒仙桥再生水厂
邮编:******
招标部门:北京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坝河流域分公司运营调度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将台洼52号
邮编:******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人:152*****871
中标结果质疑:010-********,liuyan@bdc.cn
招标监督:010-********,liuyan@bd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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