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石花镇中心学校新建学生宿舍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谷城县石花镇中心学校新建学生宿舍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谷城县石花镇中心学校新建学生宿舍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谷城县石花镇中心学校新建学生宿舍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谷城县石花镇中心学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谷发改审批【2022】19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谷城县石花镇中心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2023年第一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鄂财教发〔2022〕98 号)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谷城县石花镇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荣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谷城县石花镇中心学校校内 建设规模:新建学生宿舍楼及附属设施建设 3584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20 合同估算价:*******.55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2)本项目是否给予国企与民企组建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专项加分: 否 。 (3)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1)营业执照: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提交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财务要求) (4)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同时应提供:①中标通知书 ②合同协议书 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 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业绩进行核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相关监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4 年 3 月-2024 年 5 月)。 (6)其他人员要求: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中级职称或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 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②施工员持有 土建 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持有 土建 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③资料员、材料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④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无在建项目,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4 年 3 月-2024 年 5 月)。 (7)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c.hbgucheng.gov.cn/bm/ztb/index.html或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进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58.19.180.143:8081/fwzx/******/list.html)。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13日00:00至2024年06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确定中标单位。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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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2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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