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二期工程陆域堆场及附属工程AL2-W2标段环保设备询比采购公告
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二期工程陆域堆场及附属工程AL2-W2标段环保设备询比采购公告
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二期工程陆域堆场及附属工程AL2-W2标段环保设备采购分包采购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经相关会议审议,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江西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二期工程陆域堆场及附属工程AL2-W2标段项目经理部,现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二期工程陆域堆场及附属工程AL2-W2标段项目环保设备采购分包(以下简称“本项目”)。
江西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二期工程陆域堆场及附属工程AL2-W2标段项目经理部。
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二期工程陆域堆场及附属工程位于赣江西支的左岸,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樵舍镇南昌港龙头岗港区内。货物吞吐量:吞吐量为190万吨/年,其中集装箱吞吐量10万TEU/年,钢铁吞吐量50万吨/年,散粮吞吐量20万吨/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装卸工艺、道路、堆场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供电、照明工程控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交通工程、导助航设施工程、港作车辆、拆除工程、连接桥工程、人防工程、港外配套工程、环保等配套工程。
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樵舍镇南昌港龙头岗港区内。
供货期约2个月,加工生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完成生产;设备安装工期:自现场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进入调试工作,具体以采购人供货通知为准。
本次采购项目环保设备采购分包主要采购内容为:陆域部分的油污水集成处理装置、PAC加药装置,水域部分的生活污水接收箱、溢油应急设备,改造部分的一体化净水装置、一体化预制泵、紫外消毒器,以及配套泵组的采购、安装服务、调试服务等。
本次询比采购划分1个合同包,采购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件一:采购清单。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最低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人员要求、设备要求、信誉要求详见附表一~附表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竞争公正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资格。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资格。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自行到《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jxsgkjt.com)“通知公告”栏中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和相关资料。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采购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均不给予经济补偿。
6.响应文件的递交6.1 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
6.2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4:30时(北京时间)。
6.2.1 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经办人将响应文件、纸质形式的银行保函递交至现场或邮寄送达,现场递交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4:00~14:30,现场递交或邮寄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邮寄方式以收件时间为准),现场递交或邮寄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49号交通科技大楼7楼7009室,收件人:英女士,联系电话:0791-********。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文件须致电代理机构,通过快递单号确认响应文件已送达,快递单需备注项目名称(龙头岗二期AL2-W2标段环保设备采购分包)。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采用邮寄方式的供应商应留有充分的时间保证响应文件能寄达至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因供应商或快递公司等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能按时寄达采购人,或者响应文件遗失等情况,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的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采购公告在《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jxsgkjt.com)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采购人:江西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二期工程陆域堆场及附属工程AL2-W2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177*****820
邮 箱:**********@qq.com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港航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英女士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49号交通科技大楼
邮 编:******
电 话:0791-********
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二期工程陆域堆场及附属工程AL2-W2标段环保设备采购分包采购公告.pdf
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二期工程陆域堆场及附属工程AL2-W2标段环保设备采购分包采购文件(发布稿).pdf
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二期工程陆域堆场及附属工程AL2-W2标段环保设备采购分包采购文件(响应格式).doc
2024年6月12日
附件一 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项目特征 |
11 | 环保工程 | |||
11.1 | 陆域部分 | |||
11.1.1 | 油污水集成处理装置 | 套 | 1 | 1.型号:处理规格15m3/H,P=6.75KW,外壳材质碳钢防腐 |
11.1.2 | PAC加药装置(油污水)(设备单价在油污水集成处理装置) | 套 | 1 | 1.材质:加药桶V=150L,材质PE;搅拌机0.37kw;加药泵2台,Q=15L/h,H=8bar,P=0.18kw(设备单价在油污水集成处理装置) |
11.1.3 | PAM加药装置(油污水)(设备单价在油污水集成处理装置) | 套 | 1 | 1.材质:加药桶V=150L,材质PE;搅拌机0.37kw;加药泵2台,Q=15L/h,H=8bar,P=0.18kw(设备单价在油污水集成处理装置) |
11.1.4 | 自吸泵 | 台 | 2 | 1.规格:Q=15m3/h,H=15m,P=2.2kw,过流材质304不锈钢,配套液位计及电控柜 |
11.2 | 水域部分 | |||
11.2.1 | 含油污水接收箱 2*1*2m;配套磁翻板液位计、人孔、爬梯等 | 台 | 2 | 1.型号、规格:12S101 P54 |
11.2.2 | 含油污水潜污泵 | 台 | 4 | 1.规格:Q=10m3/h ,H=42m,P=5.5kw,材质304不锈钢,配套电控柜及电缆 |
11.2.3 | 含油污水自吸泵 | 台 | 2 | 1.规格:可移动式,Q=3m3/h ,H=22m,P=1.1kw,过流材质304不锈钢,配套电控柜及电缆 |
11.2.4 | 生活污水接收箱 2*2*1.5m;配套磁翻板液位计、人孔、爬梯等 | 台 | 2 | 1.型号、规格:12S101 P54 |
11.2.5 | 生活污水潜污泵 | 台 | 4 | 1.规格:Q=15m3/h,H=12m,P=1.1kw,材质304不锈钢,配套电控柜及电缆 |
11.2.6 | 生活污水自吸泵 | 台 | 2 | 1.规格:可移动式,Q=6m3/h ,H=22m,P=1.5kw,过流材质304不锈钢 |
11.2.7 | 潜污泵 | 台 | 6 | 1.规格:Q=15m3/h ,H=26m,P=3kw,材质304不锈钢,配套电控柜及电缆 |
11.2.8 | 潜污泵 | 台 | 6 | 1.规格:Q=15m3/h ,H=38m,P=5.5kw,材质304不锈钢,配套电控柜及电缆 |
11.2.38 | 溢油应急设备 | 套 | 1 | 1.型号、规格:1.应急型围油栏充气式 QW1100,300米; |
11.2.39 | 岩棉管壳 δ30 | m3 | 8.00 | 1.绝热材料品种:岩棉 |
11.2.40 | 铝板 δ0.5 | m2 | 352.00 | 1.材料:铝皮 |
11.2.41 | 支架 | kg | 350.00 | 1.管架形式:L63*6 详03S402-66 |
11.2.42 | 支架 | kg | 191.52 | 1.管架形式:L45*4详03S402-64 |
11.2.43 | 预埋钢板 | 块 | 70.00 | 1.规格:200x200x10 |
11.2.44 | 开孔(打洞) | 个 | 3.00 | DN200 |
11.2.45 | 开孔(打洞) | 个 | 3.00 | DN150 |
11.3 | 改造部分 | |||
11.3.1 | 设备材料 | |||
11.3.1.8 | 污水提升泵 | 台 | 4 | 1.规格:潜污泵,Q=15m3/h,H=38m,P=5.5kw,304不锈钢,配套耦合,含电控柜及电缆 |
11.3.1.9 | 污水提升泵 | 台 | 2 | 1.潜污泵,Q=30m3/h,H=10m,P=1.5kw,304不锈钢,变频,含电控柜及电缆 |
11.3.1.10 | 污水提升泵 | 台 | 2 | 1.规格:Q=50m3/h,H=10m,P=2.2kw,材质铸铁,配套耦合 |
11.3.1.11 | 电动闸门 | 座 | 4 | 1.规格、型号:B=300mm,H=300mm,丝杆高度3.5m,功率0.55kw |
11.3.1.12 | 一体化净水装置 | 台 | 1 | 1.处理规模30m3/h,配套加药装置 |
11.3.1.13 | 一体化预制泵 | 台 | 1 | 1.规格:Q=18m3/h,H=15m,P=5.2kw,筒体φ1200mm;配套电控柜及电缆 |
11.3.1.14 | 紫外消毒器 | 套 | 1 | 1.规格、型号:处理规模30m3/h,0.55kw,配套电控箱及电缆 |
附表一 资质条件要求(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如为经销商则须提供生产商授权代理证书复印件;若经销商与生产商为一个集团或上下级单位关系的须提供证明文件,则无须提供授权代理证书。 |
附表二 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出之日止)内完成一个不少于50万的环保设备供货业绩,时间以完成时间为准。 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若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无法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则供应商还须提供能够满足业绩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清单、发包人证明材料等)。 |
附表三 人员要求(最低要求)
人员要求 | |||
序号 | 岗位名称 | 数量 | 人员要求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为响应单位正式人员,年龄55周岁及以下 |
信誉要求 |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响应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或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或被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出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行为。 7、最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出之日止)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8、未被列入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禁止交易企业(个人)名单(第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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