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反邪教警示教育中心采购公告

旬阳市反邪教警示教育中心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旬阳市反邪教警示教育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3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FD202*****001

项目名称:旬阳市反邪教警示教育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95,819.2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反邪教警示教育中心):

合同包预算金额:2,595,819.2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95,819.2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警示教育中心展厅设计、装修,播放、控制、查询等多媒体系统设计、安装,展示内容制作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95,819.29

2,595,819.29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反邪教警示教育中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反邪教警示教育中心)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须提供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在人员配备、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7)财务报告: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公司成立后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1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确认;3.下载文件: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4.如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或未按要求登记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投标的责任自负;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6.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旬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旬阳市城关镇瑞莲路7号

联系方式:182*****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方得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城关镇党家坝社区289号

联系方式:155*****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位旭

电话:155*****000

陕西方得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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