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黎明作业区富美乡村整治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农场黎明作业区富美乡村整治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正漳施招字(2016)第(004)号
开标时间:2016-07-1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黎明作业区
所属地区:
长泰县古农农场黎明作业区富美乡村整治工程投标邀请书(第二次)
致:受到招标人邀请的各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泰县古农农场黎明作业区富美乡村整治工程 已由 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泰发改招【2016】79号、泰发改批【2016】1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 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黎明作业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黎明作业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795310元(含暂列金70000元),主要进行道路路面硬化长120米、宽3米,铺设人行道550平方米,修建挡土墙长约170米,栏杆长约159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长泰县古农农场黎明作业区富美乡村整治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664977.2元(含暂列金7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招标人要求 ;
2.6.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对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投标人,不进入评审阶段,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7. 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进行信息登记。
3.8.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被邀请的投标人请于 2016 年 7 月 8 日至 2016 年 7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58号和平里新村28幢507室) 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不设K值)。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7月18日17:00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账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000164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6年7 月12日18:00 时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 月19日09:00 时,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股开标大厅。
8.2. 在开标现场签到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黎明作业区
地址: 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黎明作业区 ,邮编: 3639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罗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58号和平里新村28幢507室 ,
邮编: 363000
电子邮件: zzfjdz@163.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张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长泰县人和南路行政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黎明 拂晓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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