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广宁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遴选广宁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发展,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作用,根据肇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肇庆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农农函〔2022〕175号)文件精神,广宁县拟建立1个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1个广宁县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的实施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广宁县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广东省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

  二、具体条件

  1.有用于驿站建设的不低于3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基本设施齐全;有建设20平方米以上网红直播间的场所,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

  2.申报主体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基本条件。

  3.申报主体依法依规从事与农业相关的经营服务活动,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有专职人员对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日常管理工作。

  三、建设内容

  1.组建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办公室。在3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悬挂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标牌。

  2.建立1个20平方米以上的电商网红直播间,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免费培训一批农产品电商网红,免费帮助周边农民带货,推动当地农产品销售,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3.加强与省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接,做好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宣传发动农民到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免费参加有关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

  4.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成效,对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建立1个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补助资金51万元,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建立电商网红直播间所需设备设施,与省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驻点服务对接,开展信息化工作等。

  五、遴选程序

  1.申报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广宁县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申报书》、场所稳定的立足依据(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法人对财政资金依法依规使用的承诺等内容,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如法人证书、图文资料等。

  2.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一式3份。纸质材料连同电子文档于6月18日前统一报送到广宁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与科技教育股(联系人:何长青,联系电话:0758-*******,邮箱:gnxnyncj-kjg@zhaoqing.gov.cn),逾期不予受理。

  3.广宁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实行竞争性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选取项目实施单位,并在广宁县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天,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通知主体实施。

  附件.广宁县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申报书.doc



  广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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