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东部地区引水工程二期工程沙河互通-慈溪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慈溪东部地区引水工程二期工程沙河互通-慈溪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东部地区引水工程二期工程(沙河互通-慈溪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慈溪市慈东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慈溪东部地区引水工程二期工程(沙河互通-慈溪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镇海区、慈溪龙山。

2.2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本次招标工程费用*****万元。大工业供水管,沙河互通至海天路段,采用DN1600钢管,全长约6公里,海天路至慈东区域段,采用 DN1400钢管,全长约4公里;生活给水管,采用DN1400钢管,全长约10公里;新建5万吨/日生活用水、10万吨/日工业用水加压泵房1座,占地约50亩,位于宁波化工区与慈溪交界处。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包括:概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控制,项目结算审核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等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造价咨询工作(详见招标需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出具之日止。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全过程造价咨询能力;②具备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或由具有上述①、②资质能力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20日23 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6月26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0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

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u3000\u3000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348号

联 系 人:樊老师

电\u3000\u3000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u3000\u3000址:鄞州区星海南路8号

联 系 人:王锦

电\u3000\u3000话:0574-********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王锦

联系方式:0574-********

标签: 全过程造价咨 引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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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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