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农药化肥减量集成技术核心示范遴选公告
屯昌县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农药化肥减量集成技术核心示范遴选公告
屯昌县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农药化肥减量集成技术核心示范遴选公告
为了做好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工作,加快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增施有机肥等技术示范等推广技术,实现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根据《屯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屯昌县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屯农字〔2024〕9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一个农药化肥减量集成技术示范区,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在屯昌县辖区内从事水稻种植的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种植联合体及村委会等。
二、遴选程序
1.申请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表。
2.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工作小组到实地考察审核,经农业农村局党组讨论并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集成技术示范区。
三、示范区具备的条件
参与集成技术示范区需集中连片,且面积不小于78亩。
四、示范区的职责
1.示范区要配合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做好推广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等技术示范工作。
2.示范区对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提供的物化补贴只能用于示范区内做技术示范使用,不能用于示范区外的种植使用。
3.示范区要及时按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要求收集相关数据、相片等材料。
五、示范区享有的权利
对认定的示范区,物化补贴有机肥、绿色防控物资等。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屯昌县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区申请表(见附件)。
2.示范区主体为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种植联合体及村委会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文件以密封提交形式于2024年6月18日下午17:30前提交到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农业服务大厦四楼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898-********
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
2024年6月12日
附件:屯昌县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区申请表
附件:
屯昌县2024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示范区申请表
示范主体名称 | 作物 | 水稻 | |
示范区地址 | 示范区面积(亩) | ||
联系人 | | 电 话 | |
示范内容 (示范技术) | ()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 ()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示范推广增施有机肥技术 | ||
申请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镇农服中心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农技农机中心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标签: 农药化肥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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