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津街道党建“津领带”启动仪式及宣传活动项目询价公告

龙津街道党建“津领带”启动仪式及宣传活动项目询价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龙津街道党建“津领带”启动仪式及宣传活动项目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价,在参与询价且符合要求的单位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龙津街道党建“津领带”启动仪式及宣传活动

(二)项目内容:

1.活动概括: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积极探索新时代商圈党建工作路径,不断凝聚基层党组织和红色力量,坚持在商圈一线筑堡垒、建阵地、树标杆,以红色引擎全面激活商圈发展新动能,擦亮龙津地区城市商圈“红色名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龙津地区城市商圈高质量跨越发展。龙津街道拟在和业广场开展康王中路商圈党建“津领带”启动仪式等活动。

2.活动内容:开展康王中路商圈党建“津领带”启动、揭牌、表彰、展演等仪式,通过视频讲解、节目演出、示范点观摩等形式展示龙津党建特色成效和红色文化。

3.活动目的:通过此次党建品牌创建宣传活动,传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打造一个具有长远生命力和影响力的商圈党建特色品牌,成为龙津党建品牌特色对外展示的窗口。

4.活动时间:2024年6月28日(拟定)

(三)项目地点:龙津街道和业广场(康王中路486号)

二、询价服务范围

(一)服务期:自中标之日起至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具体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二)最高报价限价:¥******.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三、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中标人应具有相应服务资质,针对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活动策划,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事故处理预案;并按照甲方最终审定的方案执行。活动结束后,需撤场恢复场地原貌。

(二)中标人需设计制作活动主视觉宣传板和宣传册,撰写宣传新闻稿并统计宣传数据,制作活动现场等视频。

(三)中标人需负责活动过程中的各种应急情况:如设备故障、维稳、信访、消防、媒体接待等。视活动规模,向公安部门申报大型活动审批手续。

注: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最终结算按实际结算。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注:具体的资金支付方式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六、询价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价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6月13日;

发布询价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6月17日。

七、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一)报价文件编制规范、签署合格、报价唯一固定、报价无重大漏项及重大不合理。

(二)报价文件份数为一正一副。报价文件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封口须以封条并加盖公章密封,否则报价文件当无效处理。

(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报价文件的空隙。外面应标注“项目名称”“报价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报价单位”等字样。

(四)报价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内容(复印件、截图证明等)须清晰可见,模糊不清晰的则当无效材料处理。报价文件须附上材料目录(附页码)。

完整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报价单位简介;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拟派团队成员资料;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委托书(原件);

(五)报价书;

(六)承诺书;

(七)活动实施方案;

(八)应急处置预案、事故处理预案;

(九)其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

以上复印件、材料均需盖上单位公章。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工作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30-17:30)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701号龙津街道办事处一楼党建和组织工作办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价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价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价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询价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价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处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20-********

附件:承诺书.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2日




*******.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lw.gov.cn/ywdt/cgxx/content/post_*******.html

标签: 宣传活动 启动仪式 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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