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田山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物资采购第一期比选公告
?吴田山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物资采购第一期比选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吴田山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物资采购(第一期)
2.项目地点:漳州市长泰区吴田山。
二、采购内容:
包括临时生产设施、临时用电设施、广告物料、防护措施等,具体以项目部对接为准。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后[附件一:吴田山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物资采购(第一期)清单]。
三、供货时间:
供货(含安装)期: 7天,具体以项目部需要通知起算,卸货至比选人指定地点后完成安装(若需要)。比选人有权改变交货日期,参选人需无条件接受。
四、货物质量标准及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供货;
2.参选人提供的货物各项规格参数均符合比选人使用要求;
3.比选人项目部验收确认为准。
五、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六、评审办法:合理低价中选法。
七、最高限价:
最高限定含税总价为¥******.93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叁万柒仟伍佰肆拾柒元玖角叁分,具体各项最高限定含税单价及税率要求详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后[附件一:吴田山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物资采购(第一期)清单]。参选人承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八、税率要求:
本项目要求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 3%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税率要求详见附件一)。税费由参选人承担,若参选人开具的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要求,参选人应重新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参选人拒绝重新开具的,比选人有权在参选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差额(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最新税率低于参选报价税率,比选人有权在参选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增值税及附加税差额,若国家调整的最新税率高于参选报价税率,含税总价保持不变,不含税部分金额相应调低)。
九、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实际控制权为同一公司或者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同单位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
(5)参选人应遵守比选文件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参选人将不得参加比选人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6)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报价和供货期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7)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8)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比选申请书”格式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9)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投标截止时间前参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0)通过“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截止时间前参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注: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十、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
2.提交方式:
比选保证金须于北京时间2024年6月17日09时3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比选人指定账户,现金缴纳不予受理,否则提交的比选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单上需在用途处注明:吴田山-安全文明施工物资采购(第一期)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参选人视为无效。
汇入比选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福建城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九龙大道支行
3.退还:
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中选人以外的参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参选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一、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选人于漳州市龙文区闽南水乡A8二楼 福建城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处签字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需持授权委托书等方可取)
2.领取时间:2024年6月12日08时30分至2024年6月13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
3.联系人:小张,联系方式:0596-*******。
十二、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时间:2024年6月17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逾期递交资料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2024年6月17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3.比选地点:漳州市龙文区闽南水乡A8二楼 福建城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会议室(评标室)
十三、现场踏勘及澄清:
1.参选人可先自行到比选人项目部或其他指定地点现场踏勘工地情况并参与技术交底(项目部联系人阙勇琳,联系方式:181*****223;连伟炜,联系方式:189*****339),至递交比选申请书截止时间止仍未至比选人项目部工地现场踏勘及参与技术交底的参选人,视为已踏勘并默认认可施工现场所有情况。
2.参选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和时间:参选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ctstsw@163.com)的方式提交比选人。提交要求答疑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 14日北京时间12时00分之前。
3.比选人澄清的方式和时间: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选人。澄清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北京时间18时00分之前。
十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告2个日历天。
十五、其他
若参选人已入驻城投集团供方资源且经考核企业信用评分低于70分的、被禁止承揽城投集团业务期间或被城投集团列入黑名单的,将不得参与本次招选活动。
比选人:福建城投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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