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静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再生利用EPC总承包项目普通硅酸盐水泥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静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再生利用EPC总承包项目普通硅酸盐水泥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二十局/中铁二十局市政公司/静宁县垃圾处理再生利用项目
发布时间:2024-06-11 14:53:33
投标截至时间:2024-06-15 09:00:00
内容:
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静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再生利用EPC总承包项目
普通硅酸盐水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2007-JNXLJCL-WZ-001)
1.招标条件及依据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静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再生利用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静宁成纪康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工程需要的采购普通硅酸盐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价谈判。
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静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再生利用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静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再生利用EPC总承包项目
1.2 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1.2.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 *****.00㎡(约 58.50 亩),总建筑面积 *****.40㎡,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原料库 1 处、建筑垃圾处理车间 1 间、加气块及 ALC 构件车间 1 间、制砖及制路缘石车间 1 间、综合楼 1 栋、锅炉房、消防水泵房及配电室各 1 间、门房 2 栋,同步配套智能生产系统,购置并安装相关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相关水、暖、电等基础设施。实现年处理 50 万吨建筑垃圾及固废物,形成年产 20.00 万 m3混凝土加气块、年产 10.00 万 ㎡预制装配式建筑构件、年产 50.00 万 ㎡透水砖及仿石砖、年产 20 万块路缘石的生产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总建筑面积 *****.40㎡,其中在项目区西南角修建原料库 1 处(戊类库房),建筑面积 1260.00㎡,主体一层室内外高差 0.15m,建筑高度 11.60m,采用轻型门式钢架结构,柱下独立基础,作为原料堆放场所;在项目区西南角修建建筑垃圾处理车间 1 间(戊类车间),建筑面积 2325.00㎡,主体一层,室内外高差 0.15m,建筑高度 11.60m,采用轻型门式钢架结构,双层压型彩钢板保温屋面,柱下独立基础,配套购置并安装相关设备,作为处理建筑垃圾及固废物的加工车间;在项目区北侧修建加气块及 ALC构件车间 1 间(戊类车间),建筑面积 7460.00㎡,主体一层,室内外高差 0.15m,建筑高度 13.60m,采用轻型门式钢架结构,双层压型彩钢板保温屋面,柱下独立基础,配套购置并安装相关设备,作为生产混凝土加气块、预制装配式建筑构件的加工车间; 在项目区南侧修建制砖及制路缘石车间 1 间(丁类车间),建筑 面积 3396.00㎡,主体一层,室内外高差 0.15m,建筑高度 10.60m,采用轻型门式钢架结构,双层压型彩钢板保温屋面柱下独立基础,配套购置并安装相关设备,作为生产透水砖仿石砖、路缘石的加工车间;在项目区东南角修建综合楼 1 栋,建筑面积1526.40㎡,主体二层,室内外高差 0.30m,建筑高度 8.60m,采用框架结构,柱下独立基础,作为项目办公楼、食堂;在项目区西北角修建锅炉房 1 间,建筑面积 303.00㎡,主体一层,室内外高差 0.15m,建筑高度 6.30m,采用轻型门式钢架结构,柱下独立基础,为工艺生产提供蒸汽;在制砖及制路缘石车间西侧修建变配电室 1 座,建筑面积 285.00㎡,主体一层,建筑高度 10.60m,采用轻型门式钢架结构,双层压型彩钢板保温屋面,柱下独立基础;在综合楼北侧绿地内修建消防水泵房 1 间,建筑面积 258.00㎡(含出地面楼梯间面积 18.00㎡,消防水池建筑面积 240㎡),主体一层(水泵房为地下一层),建筑高度 3.30m,配套购置并安装相关设备;在项目区主入口、次入口各修建门房 1 座,建筑面积均为 21.00㎡,主体一层,室内外高差 0.10m,建筑高度 4.20m,采用框架结构,柱下独立基础。屋面防水等级均为一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为一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结构抗震等级为三级(框架结构建筑物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 8 度,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 为生产线配套智能生产系统,包括远程终端控制系统、智 能配料搅拌、智能转运系统、全自动坐标式码垛机器人系统、 生产线中央控制系统等,以实现精准化、高效化、智能化、数 字化生产; 完成厂区挖方 214.96m3、土方回填 *****.55m3,绿化工程 2141.00㎡,硬化厂区道路*****.80㎡,修建围墙及大门770.00m,配套完成给排水、供电、供暖、供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及相关公用设备工程。
业主单位:静宁成纪康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江西宁建投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2 招标内容:材料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出具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含)以上人民币。
3.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投标产品近五年供应业绩至少1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者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三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供应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其他要求:
3.7.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行政部门、交通部、甘肃省交通厅及相关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不合格供货商的单位,或抽验检验、或物资供应过程中因不良问题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
3.7.4不接受被列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黑名单的投标人
3.7.5①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②中标人所供物资出现一次质量问题,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全部纳入黑名单;生产厂家须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证书。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凡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谈,请于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5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请登录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提前免费注册会员(铁建云采会员注册审核约需3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将以下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资料扫描打包(资料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命名为:XX公司静宁县垃圾处理再生利用项目XX包件并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进行审核后在铁建云采授予权限,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4)招标文件购买凭证
(5)投标报名表(附表2)
上述资料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仅供静宁县垃圾处理再利用项目,再次复印无效”。投标人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的款项从单位公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见下)。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静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静宁县支行
注意:1.汇款单上分别注明:静宁县垃圾处理再生利用项目 (投标人公司名称)SN-01标书费;静宁县垃圾处理再生利用项目 (投标人公司名称)SN-01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备注栏必须注明,不按要求汇款的投标人,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责任自负。
3.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表(附件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5.2 潜在投标人须在铁建云采平台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工本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附件1,售后不退。
5.3 若投标人需要购买投标文件的发票,请联系招标人开具,在开标后由投标人到招标人处领取。
5.4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上通知各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投标无需加密,在递交截至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5日9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录该平台,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8时00分至8时50分,递交地点为: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312国道天元国际汽车城中铁二十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静宁县垃圾处理再利用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段内送达、未送至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拒予接受。
开标时上传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须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一致时将以铁建云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5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无需加密
(3)开标时间:2024年6月15日9时0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7.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www.crccep.com)。
7.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现场勘察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联系方式9.1 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静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再生利用EPC总承包项目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静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再生利用EPC总承包项目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312国道天元国际汽车城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静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再生利用EPC总承包项目
联系人:刘力 联系电话:181*****009 电子邮件:*********@qq.com
9.2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静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再生利用EPC总承包项目
联系人:刘力 电话:181*****009
9.3 招标报名联系人:
联系人:刘力 电话:181*****009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6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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