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481破7号江苏巨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苏0481破7号江苏巨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苏巨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苏巨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巨龙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申请,溧阳市人民法院(下称“溧阳法院”)作出 (2024)苏0481破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巨龙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巨龙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为实现巨龙公司资产价值和营运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及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意向投资人。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但不作为意向投资人对巨龙公司的尽职调查结果,也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一、巨龙概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江苏巨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26日,注册资本2600万元,股东房金法出资1820万元,占股70%,股东陈志伟出资780万元,占股3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60*******,注册地位于溧阳市溧城镇昆仑北路73号1-3,法定代表人为陈志伟。

(二)巨龙公司资质情况

巨龙公司名下有价值建筑业企业资质,具体如下:

序号

资质类别及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D*********

江苏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

2024.6.30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苏)JZ安许证字【2012】******

江苏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

2024.5.5

注:具体资质的有效性以住建部门及相关部门登记为准。

二、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二)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重整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三)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重整意向投资人对债务人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重整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重整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重整意向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重整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巨龙公司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和遴 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四)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重整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或财务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瑕疵担保责任。

(五)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三、重整的范围

本次重整,拟保留巨龙公司法人主体资格,出资人权益调整为零,将具有重整价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纳入清算式重整范围,保留在巨龙公司名下,将巨龙公司债务及其他资产进行剥离,采取公开招募方式引入重整投资人。除上述保留在巨龙公司名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以外,其他公司资产、应收债权、其他权益、债务等全部剥离出巨龙公司,由管理人另行处置。投资人的投资款项将由管理人作为偿债资金分配给债权人,而重整投资人取得巨龙公司100%的股权。

四、招募方式

(一)重整投资人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否则对因投资而形成的不利后果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且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稳定;

4、具有债务人所属行业或相近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意向投资人承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的要求参与巨龙公司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并成为重整投资人,并按本招募公告与其他重整投资文件对各自权利义务的安排,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提交重整投资承诺。

6、缴纳保证金10万元。

(二)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资料

1、重整投资意向申请书。

2、意向投资人介绍: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投资优势、管理能力、资金来源等。意向投资人若是企业,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另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若是合伙制的,须由合伙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则提供由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资产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4、报价函,向管理人报送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投资金额。

5、意向重整方案、债权清偿方案、运营方案及其他保障措施。

6、重整意向投资保证金(即报名保证金)支付凭证。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报名保证金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16:00前均可报名。

2、报名资料:意向投资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应按上述要求递交材料。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并密封)应于2024年6月21日16时前送达到管理人处。若送达的材料不全或逾期送达,管理人有权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6月21日16时前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未按时缴纳或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保证金未能按时到账的,视为投资人放弃本项目报名。投资人确定后,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管理人账户信息:

账户名:江苏巨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1214 4000 0005 0012

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溧城支行

(四)资格审核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结果以邮件、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意向投资人。

五、确定投资人

(一)为保证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管理人在收到重整意向人投资报名文件后将在溧阳法院监督下,并与溧阳法院一起对报名文件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重整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以其中报价最高者作为优先考虑条件,择优选定重整投资人。最终确定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书面正式通知重整意向投资人。重整意向投资人收到管理人的正式通知后,应在管理人通知要求的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报名保证金10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重整协议签署后,重整投资人应配合溧阳市人民法院、管理人进行巨龙公司重整程序后续工作。

(三)若重整投资人未按时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视为重整投资人放弃投资,已收取的10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选定剩余投资人中报价最高者为重整投资人。

(四)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报名者,管理人将在确定重整投资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报名保证金退还到原支付账户(不计利息)。

六、瑕疵告知

(一)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招募公告,理解和知晓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责任、义务。

(二)重整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巨龙公司及巨龙公司重整资产、负债等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三)巨龙公司重整能否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若最终重整无法完成,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重整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重整失败的不利后果及相关损失。

(四)招募公告有关巨龙公司的情况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管理人不对本招募公告披露的内容承担保证责任。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五)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也有权决定重新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

(六)巨龙公司按现状重整,对重整企业后续经营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各项资质要求、异地重建还是原址经营等),请重整意向投资人自行向政府职能部门了解情况。管理人对各项资质能否维持、延续、分立等情形不作保证。

(七)巨龙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多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税务信用风险等可能影响巨龙公司信用记录修复,意向投资人应自行调查了解与处理信用修复相关事宜。同时鉴于该等问题涉及政府、法院等部门且存在较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盲点,由此可能影响投资的,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判断风险。

(八)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投资人应自行关注相关部门的通知、公告等信息,并及时作出应对,同时自负因各项规定修改、调整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及报名文件接收地址

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号西301室,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希闻

电话:181*****176

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如需了解本次招募的更多详情,可与管理人联系。

江苏巨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6月12日


,江苏

标签: 投资人 重整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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