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气东送管道增压工程(一期)黄金压气站外电线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川气东送管道增压工程(一期)黄金压气站外电线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然气分公司川气东送管道增压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天然气分公司川气东送管道增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14]439号)、《关于天然气分公司川气东送管道增压工程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15]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天然气川气东送管道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黄金压气站外电线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天然气分公司川气东送管道增压工程(一期)黄金压气站外电线路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重庆忠县石马220kV变电站至忠县黄金镇黄金压气站110kV变电站。。
2.3建设规模:川气东送管道气源为普光净化厂脱硫净化后的天然气,为单一气源。根据川东北元坝气田、川东南的涪陵页岩气的开发、利用情况,这两部分天然气将进入川气东送管道进行输送,另外考虑到青宁联络线、新粤浙管线建成后部分气量需要进入川气东送管道进行输送,届时川气东送管道将形成多气源供气的格局,管道的输送任务将大幅度提升。元坝气田、涪陵页岩气进入川气东送管道后,管道的总输量将达到132×108m3/a,超过了管道自流输送能力,因此需要对川气东送管道进行增压扩输,提高管道的输气能力,以满足上游资源的外输需要。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54797.69万元。
2.5工作服务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5日;计划中交日期为2016年10月20日,日历77天。(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
对石马220kV变电站扩建两个间隔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土建施工、一次二次设备安装调试、通讯设备安装调试、计量设备安装调试、承包商采购材料的监理。
对石马220kV变电站至黄金压气站两条外电线路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基础土建、铁塔组立、金具安装、导地线及光缆复合地线架设及接续、线路附件安装、线路调试等、承包商采购材料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1年1月以来有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监理业绩,且不少于5项;
(5)2013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2013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安全、重大工程监理质量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电力工程专业)(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龄不超过55岁,2011年以来有1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送变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3.4 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
(1)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1年1月以来有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2)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电力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1年1月以来有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3日(工作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30分);
(2)购买地点: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石化小营办公楼1号楼附楼5层503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纳税识别号。
4.4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每套押金人民币2000元,购买招标文件后向招标人领取相关图纸资料。资料完整退还招标人时退还押金(不含利息)。
领取地址: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26号,川气东送管道分公司生产运行部,联系人尹晨晖,电话***-********。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等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6年7月29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
6.2截止时间:2016年7月29日09时00分。
6.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1号楼附楼5091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年7月29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1号楼附楼5091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天然气川气东送管道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26号;
邮编:430000 ;
联系人:邱建兴;
电话:***-********、158*****013(8:30至16:30);
传真:***-********;
电子邮箱:qiujianxing1968@126.com 。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11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谢凌;
电话:***-******** (8:30至16:30);
传真:***-********;
电子邮箱:xieling@sinopec.com。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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