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治市宝迪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交通事故一案资产评估

关于长治市宝迪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交通事故一案资产评估

1、案件编号:(2024)潞法五马诉前鉴字第46号

2、鉴定事项:对申请人长治市宝迪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所有的(车架号为:LC0C76C41P*******)(发动机号为:S********号)比亚迪小型轿车的贬值损失进行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之规定,请鉴定、评估机构前来报名。

3、报名要求:在人民法院信息平台上山西省范围内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

4、报名时间:2024.6.12——2024.6.17

5、联系人:纪亚钧 139*****655 0355-*******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审判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长治市,长治

标签: 资产评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