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岳洛路两侧法桐修剪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豫禾锦-LY044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岳洛路两侧法桐修剪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9.63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 1 个包。主要内容是修剪路边双排法桐树,单侧
长度 7 公里,每 3.8 米一棵,共 7400 棵,要求距离地面 5 米以下的树枝全部修剪掉并清理
干净。(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岳洛路两侧法桐修剪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岳洛路两侧法桐修剪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项
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
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
采购政策。
2、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
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
原件扫描件)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
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 “响应文件格式”),响
应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
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
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7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交叉口(洛阳市洛龙区 863 创智广场 1
栋 1002 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售价:20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交叉口(863 创智广场 1 号楼 1001 会议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交叉口(863 创智广场 1 号楼 1001 会议
室)
七、其他
河南豫禾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佃
庄镇岳洛路两侧法桐修剪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岳洛路两侧法桐修剪项目
2、采购编号:豫禾锦-LY044 号
3、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 1963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 1 个包。主要内容是修剪路边双排法桐树,单侧长度 7
公里,每 3.8 米一棵,共 7400 棵,要求距离地面 5 米以下的树枝全部修剪掉并清理干净。(具
体详见谈判文件)
5.2、工期:10 日历天
5.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4、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5、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5.6、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5.7、采购范围:谈判文件、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1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使用节能环保产
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
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
原件扫描件)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
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 “响应文件格式”),响
应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3.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
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
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 年 06 月 13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交叉口(洛阳市洛龙区 863 创智广场 1 栋 1002
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并
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200 元/份。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
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成员独立负责。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4 年 06 月 19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交叉口(863 创智广场 1 号楼 1001 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6 月 19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交叉口(863 创智广场 1 号楼 1001 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十、采 购 人: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13693813005
十一、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豫禾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交叉口(863 创智广场 1 栋 1028 室)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16639418486
2024 年 06 月 12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36938130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禾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夏门街交叉口(863 创智广场 1 栋 1028 室)
联 系 人: 徐女士
电 话: 16639418486
电子邮件: hnyhjgc@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