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院内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造价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院内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造价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院内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造价监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19:4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2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易能智招交易平台(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和民族街交叉路口金玉广场 A 座 4 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易能智招交易平台(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和民族街交叉路口金玉广场 A 座 4 楼)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燕霞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西夏区北京西路7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璐璐;联系电话: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银川房地产大厦主楼15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燕霞 ;电话:0951-*******

项目概况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院内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造价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银川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ZB-(WJC)2024-010

项目名称: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院内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造价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院内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零星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及3万元(含3万元)以上零星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含工程结算)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两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可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后登录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查询融资金融机构信息并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申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4同时提供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及造价咨询企业备案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查询截图,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3.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6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8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3.9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10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银川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

方式: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派代表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银川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所需携带证明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易能智招交易平台(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和民族街交叉路口金玉广场 A 座 4 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易能智招交易平台(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和民族街交叉路口金玉广场 A 座 4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元):监理:中标价的3.3%,造价费(含工程结算费):中标价的3.7%;

最高限价(元):监理:中标价的3.3%,造价费(含工程结算费):中标价的3.7%;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注:请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西夏区北京西路71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璐璐;联系电话: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银川房地产大厦主楼1518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燕霞 ;电话: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霞

电 话:  0951-*******

 

标签: 零星维修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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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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