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厂镇窝羊村三组群众文化活动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新厂镇窝羊村三组群众文化活动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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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新厂镇窝羊村三组群众文化活动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MPPCG-2024-13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新厂镇窝羊村三组群众文化活动场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6.3 万元,招标人为西盟佤族自治县新厂镇人民政府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场地硬化 510㎡,安装单臂固定式篮球架 2 座;(2)新建 96m³场地保坎、
安装 500*600/上下宽度分别为 150mm、350mm 护墩 20 座;(3)场地旁主干道硬化 45m、便
道 15m,总计 217.5㎡,最高限价:16.3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新厂镇窝羊村三组群众文化活动场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新厂镇窝羊村三组群众文化活动场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计算报价得分时,给予 5%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注册单位需与供应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为本单位在职
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同意不
允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3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1.保证金交纳数额、截止时间和交纳形式及相关费用:
①.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0 元(大写:壹仟元整);
②.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保函、银行转账;
③.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
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磋商文件指定的磋商保证金收取账户,
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④.收款单位: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盟分公司
⑤.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盟佤族自治县支行
⑥.账号:2408 9101 0400 07916
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⑧.电汇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全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注明导致的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⑨.请供应商代表凭有效转账或电汇凭证(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盟分公司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据。
2.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tml)。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
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盟佤族自治县新厂镇人民政府 
地 址:西盟县新厂镇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1528769685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
联 系 人: 罗娅红
电 话: 18187906539
电子邮件: 144841222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场地建设 群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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