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代理招标招标公告

民政局代理招标招标公告

都匀市民政局代理招标比选实施方案

一、代理招标报名条件及要求
依法登记的代理招标公司,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资格及能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过相关招标代理业务工作,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出具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报名单位需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所公布的代理机构库中(需出具代理机构库查询截图)
二、都匀市民政局采购小组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凌光永
救助站负责人 田 松
财务室负责人 陆莉莉
综合科负责人 韦道玲
福利院负责人 王文姝
三、招标方式
都匀市民政局在微信公众号公开征集委托代理,采购小组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报局党组研究议定。
四、比选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时间:2024年6月19日11时
地点:都匀市民政局小会议室
联系人:田松
联系方式:0854-*******
五、代理招标项目名称
1.都匀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购买社工专业服务。
2.都匀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购买生活照料服务。
六、招标限额
1.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助学工程及省级福彩公益金补助市县(第二批)项目》的通知,人民币10万元
2.《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黔民函〔2023〕17号文件,人民币25万元
七、项目实施时间
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时间为12个月。
八、代理招标原则
1.公开原则,要求招标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必须向社会公开,便于社会监督。
2.公正原则,按照实事求是对待当事人和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公正的评价,择优确定中标人。
3.公平原则,当事人和机构均享有均等机会,享有同等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受歧视。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和机构应当讲求信义、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要在自己获得利益的同时尊重社会公德和国家、社会、他人的利益,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九、项目分类
1.项目一是购买社工专业服务,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专业化救助服务,建立沟通访谈、街头主动救助、劝导服务、入站评估、心理疏导、跟踪回访、政策宣传、个案介入、关爱活动。
2.项目二是为入站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照料行动不便的流浪人员洗漱、饮食、如厕、换洗、安全保障、护理、护送返乡等。
十、代理招标的意义
有力的抑制项目领域的腐败,使项目承接变得公开、公平、公正,可有效的减少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的行为,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使项目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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