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河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水河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水河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金水河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项目a9316bf0-3b5e-42b8-8076-ffba5581b9d9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a9316bf0-3b5e-42b8-8076-ffba5581b9d9
建设规模: 集体宿舍改造、小放映室改造、健身房改造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a9316bf0-3b5e-42b8-8076-ffba5581b9d9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6-13 08: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王女士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水河海关 经办人: 张友
办公电话: 138*****86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中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鹏
办公电话: 157*****665 移动电话: 157*****66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240**********
标段名称: 金水河海关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6-19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7-03 09:00
开标地点: 金平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投标人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其他: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应有有良好的纳税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纳税记录(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新成立企业指2023年6月30日至今期间成立的企业);(4)财务要求:提供2021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新成立企业指2023年6月30日至今期间成立的企业);(5)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其他资质: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不能在在建(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6)技术负责人: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7)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8)其他人员要求:拟派人员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提供执业证或岗位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社保证明材料及不更换承诺书,如发现提供的相关证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9)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函);(10)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提供承诺函);(1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受贿犯罪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无行受贿犯罪行为的承诺);(12)严格执行工程投标报价,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不得向招标方提出工程造价低、工程施工难度大等不合理要求,并有承诺书;(13)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6.12 PDF.pdf2024-06-12 15:22:1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标签: 施工招标 提升工程 生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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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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