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债权资产处置补登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债权资产处置补登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依法拥有对昭通市凤凰映象吉隆会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原昭通凤凰映象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一户债权。我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现予以补登公告。
一、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二、债权资产情况
截止2024年3月2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借款合同号 | 整体债权余额 | 其 中 | 债权担保情况 | ||
本 金 |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 | 其他债权 | ||||
1 | 2013年委贷字第1017号《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 2,670.48 | 672.00 | 1,984.83 | 13.65 | 抵押+保证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三、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的方式拟通过债权转让方式进行处置。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五、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有意向者可登录我公司网站http://www.chamc.com.cn/中的处置消息栏查询债权详细信息。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或异议。
六、联系方式
欢迎广大社会投资人前来洽谈。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金先生、程先生,联系电话:08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谭先生:0871-********。
特别说明: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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