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东政〔2024〕8号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在建工程建设活动监管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晋东政〔2024〕8号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在建工程建设活动监管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晋东政〔2024〕8号

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

在建工程建设活动监管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办)有关单位:

为加大建筑安全工作力度,加强房屋建筑在建工程建设活动监管有关事项,结合实际,制定《东石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在建工程建设活动监管工作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东石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

在建工程建设活动监管工作的方案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暂行措施的通知》(晋政办明传〔2021〕24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安全管理的通知》(晋政办〔2021〕43号)、《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违法信息抄告制度的通知》(晋建综〔2021〕241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的通知》(晋政办规〔202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就加强房屋(农房)建筑在建工程建设活动监管及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有关事项,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

对全镇房屋(农房)建筑在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调研督导,推进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蒋家兴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第一副组长:苏华伟 镇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刘延良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副 组 长:许晓东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

          员会东石镇监察组组长

王宁强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统战委员

陈嘉凡 镇党委委员、秘书

陈瑞清 镇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李福星 镇党委委员、东石派出所所长

颜加银 镇人大副主席、镇总工会主席

许竞宇 镇政府副镇长

张清源 镇政府副镇长

林亮钰 镇政府副镇长<挂职>

蔡君猛 镇政府副镇长<科技>

庄丹薇 镇政府副镇长<科技>

庄舒怀 镇司法所所长

黄沂均 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陈伟哲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自强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陈 喆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陈连升 一级主任科员

吴剑斌 二级主任科员

张丕钳 三级主任科员

颜振林 三级主任科员

王忠良 三级主任科员

黄家景 四级主任科员

朱真理 镇非公党建专职副书记

成 员:施远洋 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清山 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陈辉荣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许建辉 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吴俊龙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蔡志满 镇消防中队长

许振文 镇环保执法中队中队长

林 勤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蔡安顺 镇供电公司经理

蔡志扬 镇供水公司经理

各村(社区)包村第一副网格长

各村(社区)“一肩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规划建设和管理办。

主 任:李自强(兼)

副 主 任:施远洋、肖伟义、蔡永全、曾志敏、王清山

陈辉荣、许建辉

成 员: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抽调组成

二、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规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房屋建筑违法建设行为,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细化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建立管理台账。各村(社区)要按照晋政办明传〔2021〕24号、晋政办〔2021〕43号文件要求,切实开展辖区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巡查工作,落实农房建设“四到场”制度,重点巡查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工程审批信息,工程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全面建立辖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管理台账(附件1),及时更新,动态管理,确保不漏一栋,限时落实整改,并每月26日下午下班前报送镇规划建设办。

(二)严格违法信息抄告。各村(社区)应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未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违法行为,开具责令停工通知书(附件2),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并按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抄报规建办、综合执法队等相关部门,《关于抄告涉嫌违法违规建筑工程信息的函》(附件3)、《涉嫌违法违规建筑工程信息表》(附件4)。当周未发现涉嫌违法违规在建建筑工程情况亦要在《涉嫌违法违规建筑工程信息表》(附件4)中填“无”,于每周五下班前报送镇规划建设办,实行“零报告”。

(三)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以下,依法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小散工程,一是开工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手续,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张贴《晋江市东石镇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表》和《晋江市小散工程安全风险告知书》,按规定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相关的安全指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二是各村(社区)应完善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小散工程纳管过程中发现违法建设行为,每周五下班前将《晋江市东石镇XX村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表》(附件5)(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应及时制止并抄报相关部门:

1.将非住宅建筑改为住宅、酒店式公寓的,应及时抄报自然资源等部门;

2.利用住宅建筑改为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噪声、光、油烟污染问题、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项目(包括:餐饮、机械加工、建材库房、宠物医院、娱乐场所、健身房、游泳馆等业态)的,应及时抄报自然资源、城管、住建、消防救援、公安、生态环境、工信、商务、体育、应急等部门;

3.将建筑用途转为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加工存储、危废存储等功能的,应及时抄报自然资源、城管、工信、商务、应急、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

4.将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农贸市场以及公共文化、教育、体育、公园等配套建筑违反规划设计改做他用的,应及时抄报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

5.将地下车库、交通通道改做他用的,应及时抄报自然资源、城管、住建、人防、消防救援等部门;

6.封闭架空层、增加隔层等增加建筑面积进行使用的,应及时抄报自然资源、城管、住建等部门;

7.将工业建筑改为住宅、商业建筑的,应及时抄报自然资源等部门;

8.利用违法建设整体或部分进行使用的,应及时抄报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

9.其他明显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用途不符的,应及时抄报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

(四)适时组织调研督导。市、镇两级将根据相关工作要求,适时组织各工作片、工作点对全镇房屋(农房)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工作进行调研督导,落实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

四、考核问责。

将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纳入季度绩效考核内容和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由镇效能办、规建办、执法中队等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将对相关责任人、相关村进行质询约谈,严重的问责处罚。

附件:1.东石镇XX村(社区)在建项目台账清单表

2.责令停工通知书

3.关于抄告涉嫌违法违规建筑工程信息的函

4.涉嫌违法违规建筑工程信息表

5.晋江市东石镇XX村小散工程信息登记表

6.晋江市小散工程安全风险告知书

7.晋江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


附件1

东石镇XX村(社区)在建项目台账清单表

序号

工程

名称

建设

单位

项目

地址

总建筑
面积

层数

工程造价(万元)

开工及预计竣工时间

工程主要功能或用途

工程施工(阶段)进度

立项批准、核准、备案

土地使用证号

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乡村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号

施工单位

(含建筑工匠)

设计

单位

存在

问题

备注

备注:全面建立辖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管理台账,每月26日报送镇规划建设办*********@qq.com,及时更新,动态管理,确保不漏一栋。


附件2

责令停工通知书 〔202 〕 号

年 月 日,经通过巡查等渠道发现由你(单位)组织建设的工程涉嫌存在(□未依法办理工程用地手续 □未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手续 □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 □其他情形 :)等违法违规行为。

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

责令停工通知书 〔202 〕 号

年 月 日,经通过巡查等渠道发现由你(单位)组织建设的工程涉嫌存在(□未依法办理工程用地手续 □未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手续 □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 □其他情形 :)等违法违规行为。

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东石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网格员(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接收人员(签字):


附件3

关于抄告涉嫌违法违规建筑工程信息的函

现将通过巡查等渠道发现的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工程信息(详见附件4)抄告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核实查处。

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涉嫌违法违规建筑工程信息表

巡查发现单位(盖章): 时间: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地址

建设单位

(含个人)

施工单位

(含建筑工匠)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万元)

巡查发现时

工程形象进度

涉嫌违法违规情形

备注

①未依法办理工程用地手续

②未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③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手续

④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⑤未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

⑥其他情形(简要描述)

1

2

3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1.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2.当周未发现涉嫌违法违规在建建筑工程情况请填报“无”,于每周五下班前报送镇规划建设办*********@qq.com(可盖章扫描),实行“零报告”。


附件5

晋江市东石镇XX村小散工程信息登记表

一、工程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

建设单位(个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资质:

施工单位负责人:

注册执业证号:

联系电话:

工程类别

(在对应项目上打√)

( )限额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附属设施的建造和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 )限额以下的水利、交通、港口、电力、通信、燃气、给排水、园林绿化、各类管线施工等建设工程;

( )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

( )经批准的临时建筑建设活动;

( )限额以下的既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维护等建设活动;

( )既有建筑(包括住宅和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住宅类房屋)增设电梯;

( )其他纳入小散工程予以安全生产监管的建设活动。

建设规模:

总投资: 万元;建筑面积: 平方米;层数: 层

主要施工内容(行为):

二、建设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文件、产权租赁协议;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3.满足施工技术要求的施工图纸或选用的设计通用图和标准图集;4.施工单位资质文件及工程承发包合同关键页;5.提供挖掘工程地下管线调查情况;6.专项施工方案。

三、备注:1.申请单位(个人)应准确提供工程基本信息。2.申请单位(个人)应如实全面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每周五报送镇规划建设办*********@qq.com


附件6

晋江市小散工程安全风险告知书

小散工程的信息登记人(建设单位):

根据《晋江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您方已在小散工程开工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手续。由于施工作业现场安全风险多,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坍塌、火灾、中毒和窒息等安全风险,特别是涉及搭设或使用脚手架、高处操作平台、高处作业吊篮、特种作业、有限空间的,或者涉及其他危大工程的,相关安全风险较高。因此,您方必须按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相关的安全指导,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一、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并与其签订书面合同;

二、禁止转包、违法分包给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和个人;

三、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劳保用品进行施工,高处作业应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作业梯子地面应平稳、牢靠、梯底防滑,并有监护人员;

四、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接地保护装置,电动工具类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漏电安全隐患,涉电作业应使用绝缘鞋、绝缘手套;

五、在“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五临边”(沟、坑、槽和深基坑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六、作业时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制止违章、冒险作业,及时处置现场状况;

七、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八、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电工作业等特种作业,应安排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九、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应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防止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十、其他法定安全生产管理义务。

如您方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义务,将面临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违反上述第一、二项规定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违反上述第三至九项规定的,按照第《安全生产法》九十六条、《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对作业现场进行查封和停产停业整顿。

三、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并按照调查结果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您方应当及时(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工程所在辖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告知单位:

年 月 日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信 息 登 记 回 执 单

根据《晋江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方已在小散工程开工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手续,并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了《晋江市小散工程安全风险告知书》、《晋江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

建设单位(盖章):

签收人:

年 月 日


附件7

晋江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

作为小散工程的信息登记人,对此次申请信息登记的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已详细阅读小散工程的《安全风险告知书》《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指引》等相关的安全生产指导性文件,并自愿遵守。

二、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次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的禁止和注意事项,并自愿遵守。

三、我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技术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四、我方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后果。

五、我方将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承诺人:

日 期:

说明:此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人需将其中一份张贴在施工作业现场醒目位置,一份自行保存,一份信息登记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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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东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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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房屋建筑 监管 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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