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某单位主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菏泽市某单位主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菏泽市某单位主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菏泽市某单位主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VGBNBP-F1009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配送大米、面粉、生鲜、蔬菜、调味品等符合质量标准的各类主、副食食品的供应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项目预算:约******.40元。

5、服务期限: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说明:

①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②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潜在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0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及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6、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申领方式

现场获取。供应商持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4日08时00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八、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市某单位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7*****586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0530-*******/180*****608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菏泽市,菏泽

标签: 主副食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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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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