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外国语学校空调招标公告

州外国语学校空调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就浙江师范大学婺州外国语学校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浙江师范大学婺州外国语学校空调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内容:
序号 谈判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立式空调(5匹) 59 台 定频
2 立式空调(3匹) 73 台 定频
3 挂式空调(1.5匹) 182 台 定频

二、 投标人资格
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或者由生产厂家授权销售本项目采购产品的代理商、经销商,作为其代理参加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美的、格力、海尔等以上品牌或同等档次以上的品牌进行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4:00-17:00。招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2、领取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三楼。标书售价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3日14:30时
五、投标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三楼314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元)。
提交方式: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现场收件人处。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包装,上面盖上公章写上授权委托人名字及身份证号。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或销售商,还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拟投设备的工业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文件(代理商或销售商只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采购单位:浙江师范大学婺州外国语学校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联系人:吴指挥
联系电话:138*****60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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