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幼儿园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新建幼儿园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乌审旗教育局采购全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建幼儿园设施设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审旗教育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对乌审旗教育局采购全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建幼儿园设施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编号:CG2016HGK773

二、项目名称:乌审旗教育局采购全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建幼儿园设施设备项目

三、项目性质:项目出资方 “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与项目用户方“乌审旗教育局”签署项目设备采购四年分期付款合同。中标商与“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签署一次性购买供货合同。项目设备款由“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支付。

四、包件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包

包件一:中小学教学设施设备

包件二:幼儿园设施设备

五、采购预算:

包件一(中小学教学设施设备):********.69元;

包件二(幼儿园设施设备):********.31元

六、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

七、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在人员、设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包件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教学仪器或教育装备”,包件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玩教具(教玩具)或玩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的查询函),并提供彩印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注:供应商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提交申请、上传资料进行查询,网址www.ordos.jcy.gov.cn/)。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合格制)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提供);;

4、检查机关出具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网上打印的彩色件;

5、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4年度或2014、2015年度)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供应商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原件);

8、供应商情况介绍:包括生产或销售、办公场所、机构设置、技术力量、技术装备、服务能力、管理制度建设等;

9、供应商资格审查当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包括银行代收)(依法无需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10、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供应商资格审查当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原件(包括银行代收)(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11、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12、产品质量保证:(以下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出具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及相应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包件一:

*实验室类:实验台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简称十环认证);

*电教网络设备类:计算机国检双防雷高级防静电证书,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CCCS)认证,【ISO20000】ISCCC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中国信息安全中心认证;“云学堂”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书》、虚拟化产品工信部完整测试报告。

*音体美设备类:软式田径体育器械国家体育用品质量检验中心检测报告(不少于八份)以及器械安全报告(复印件);

包件二:

*大型户外玩具:国家玩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1000小时以上弯曲强度及紫外线辐射暴露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

*幼儿木制桌、椅、床:国家级检测报告(复印件);

*桌面玩具:国家强制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儿童趣味体育器械:国家体育用品质量检验中心检测报告(不少于五份)(复印件);

13、其他有利于投标的供应商的证明文件;

注:以上文件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递交原件且与复印件一致。复印件需装/订成册递交。

十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7 月 15 日上午9:00时整

2.递交地点: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205室)

十二、采购人补充内容:

1、付款方式

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中标商开具17%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图书为零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或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出资方(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0%货款,留取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

项目竣工交付使用12个月后,经确认在此期间各设备运行正常、售后服务良好,中标商开具17%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图书为零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或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出资方(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质量保证金。

支付方式:电汇或汇票至卖方指定账号。

2、项目要求

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投标报价必须为开具17%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含税价(图书为零税率增值税普通发票或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单位必须与投标报价单位的名称一致。

3、合同的签署和执行

标书合同范本为中标商与项目用户方“乌审旗教育局”签署的中标合同,为最终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的依据。

最终的设备采购和执行以中标商与项目出资方(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签署的购货合同为准,合同金额为中标价。

采购合同签署地点在北京,签署时间为:项目用户方“乌审旗教育局”与项目出资方(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签署整体项目分期付款合同之后。

4、项目监理和验收

项目设备验收报告由“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和“乌审旗教育局”双方签字验收合格后生效。

项目监理组由项目出资方“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和项目用户方“乌审旗教育局”共同组成,工程所用的设备、材料到达安装地点,使用前须经监理组检查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金辉大厦A座18楼1805室

邮政编码:017000

联系人:李玉兵

电子邮箱:********8@qq.com">********8@qq.com

联系电话:****-*******137*****346

2.采购单位

名称:乌审旗教育局

地址:乌审旗

邮政编码:017400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2016年7月8日


标签: 学校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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