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福湾广场-招标公告

施工福湾广场-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64008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西青施工[2024]0604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福湾广场已由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西审投内备【2024】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张家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张家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福湾广场,建设规模为*****平方米,新建福湾广场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总投资额*****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枫雅道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福湾广场,招标范围:福湾广场,建筑总面积 *****.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04.7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56平方米,最大层数 6 层,最大跨度 8.7米,最大高度 23.9米,框架结构。本工程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面积为*****.86平方米。招标范围:桩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弱电预留预埋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或图纸全部内容。总投资额*****.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7月20日 至 2026年01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19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备注: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张家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
法定代表人:甄书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知景道100号村委会办公楼五楼一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甄书记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忆兵(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数码城1B602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美怡 电话:151*****063
传  真:********
日期:2024年06月1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张家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受理负责人:甄书记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知景道100号村委会办公楼五楼一号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 受理负责人:杨涛、周庆瑜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xqqzjw37@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西青市民中心四楼建设工程招标科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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