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司法局关于受理违反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问题线索的公告
海口市司法局关于受理违反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加强公平执法、公正司法监管力度,推动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严格落实,我局设定了海口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行为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对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线索进行受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重点受理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办理司法案件过程中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主要表现形式为: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4.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5.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二、举报投诉方式
1.举报电话:0898-********,来电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7:00;
2.电子邮箱:haikousifa@haikou.gov.cn。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二)受理举报投诉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三)本公告由海口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标签: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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