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招标项目磋商公告

电梯维保招标项目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电梯维保招标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460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电梯维保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字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
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若干电梯进行维保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电梯维保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电梯维保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俱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响应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
收违法黑名单的响应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ccg即.gOv,cm)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致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
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4、响应人须提供本企业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
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账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投标截止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记录或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投标截止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税收记录)
7、具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1、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4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建筑业总部基地5楼会议中心。(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7111号)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建筑业总部基地5楼会议中心,(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7111号)
七、其他
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电梯维保招标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长春字翔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电梯维保招标项目
服务内容:电梯维保(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
服务期:1、南关区解放大路338号-二十一世纪国际商务总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宽城区长白路34号-昆仑大厦(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南关区新发路126号-银都大厦(签订合同起至2024年8月15日)
采购预算:18万元。(以最终实际发生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服务地点:1、南关区解放大路338号-二十一世纪国际商务总部
2、宽城区长白路34号-昆仑大厦
3、南关区新发路126号-银都大厦
二、供应商资质
1、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响应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积
收违法黑名单的响应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即.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
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4、响应人须提供本企业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
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赐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投标截止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记录或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投标截止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税收记录)
T、具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1、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6月14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20日16时
方式本项目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获取时请将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制成
PDF文件,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changchunhongyange163.com
(1)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文件售价:300元(代理机构审查投标人报名资料无误后对公转账】
四、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建筑业总部基地5楼会议中心。(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7111号)
五、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长春字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78743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市鸿阳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超然街777号
0
联系方式:0431-8060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31-80607820
4.开户信息
开户名称:长春市鸿阳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硅谷大街支行
帐号:15725603660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字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宇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338号二十一世纪国际商务总部A座407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578743366
电子邮件:23165458q4.c0m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鸿阳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超然街777号
联系人:高经理
电话:17504406660
电子邮件:changchunhongyange@163.com
管及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标签: 招标项目 电梯维保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长春市鸿阳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