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德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年》主要内容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隆德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年》主要内容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依据《隆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隆德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隆德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3—2035年)》。为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要求,现将该方案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4年6月11日-2024年7月10日)

二、公示方式

1.公示地点:隆德县自然资源局2楼公告栏。

2.公示网站:隆德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xld.gov.cn/。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反馈至隆德县自然资源局,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力。

书面反馈地址:解放路51号隆德县自然资源局(邮编:******)。

电子邮箱地址:ldxzrzyj2019@163.com。

咨询电话:0954-*******


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1日

标签: 控制性详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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