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办区修缮与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第1包

宿办区修缮与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第1包

宿办区修缮与改造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办区修缮与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上级机关(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宿办区修缮与改造工程(第二次)

项目编号:2023-VDCHAB-G1001

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招标范围:包含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主要为:

(1)1号楼修缮与改造工程,包括原有独立卫生间改造、部分房间新增独立卫生间、公共卫生间修复、室外排污排水管路改造、楼顶防水、架空地面修复、墙面处理及粉刷、门窗更换、照明及电路改造、部分功能房间改造、门禁系统改造以及建筑垃圾清运、墙体开洞、个别空调移位;

(2)2号楼修缮与改造工程,包括部分房间新增独立卫生间、公共卫生间修复、室外排污排水管路改造、楼顶防水、墙面处理及粉刷、门窗更换、照明及电路改造、门禁系统改造以及建筑垃圾清运、墙体开洞、个别空调移位;

(3)集装箱房配套设施工程,包括场坪平整及硬化、围栏安装等工作。

工程概况:(1)1号楼,始建于2009年12月,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地上3层,房间布局以集体宿舍为主,设置公共卫生间、盥洗间,南侧部分房间设置独立卫生间,但空间较小,北侧房间无独立卫生间,房间现状为房间墙面局部出现墙皮鼓包、脱落,部分房间入室木门及门套损坏,大部分塑钢推拉窗变形严重,启闭困难,顶楼楼面局部出现渗漏水,公共卫生间、盥洗间排水不畅、返味严重,部分洁具破损,独立卫生间下水管为金属管件,部分锈蚀严重,3楼房间架空防静电地板局部破损;

(2)2号楼,始建于2009年12月,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地上3层,房间布局均为集体宿舍,设置公共卫生间、盥洗间,房间现状为房间墙面局部出现墙皮鼓包、脱落,部分房间入室木门及门套已损坏,大部分塑钢推拉窗变形严重,启闭困难,顶楼楼面局部出现渗漏水,公共卫生间、盥洗间排水不畅、返味严重,部分洁具破损;

(3)集装箱房,于2024年3月新购,位于1、2号楼东侧,3000mm*6000mm标准集装箱(三箱两户),占地面积约840平方米,已完成基础施工,正进行集装箱房安装;

(4)详情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修缮与改造方案及后续有效文件为准。

计划工期:95天(日历天)

拟投资额:约280.00万元

场地情况:工程建设位于某三级公路旁,建设地点5km范围内有高速公路出入口,场外交通较为便利,场内交通及水电均已接通,所有工程具备施工条件。

3.对投标人的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成立不少于3年 ,具备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应办理进京备案手续。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300万元,平均利润率不能为负,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3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工程质量合格,类似工程项目是指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或房屋修缮工程或与本招标项目结构、用途类似,达到或超过本招标项目投资和规模的工程项目。

3.5信誉要求:投标人(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3.6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其他要求:(1)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 及以上职称;(2)投标人拟派其他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其中造价员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同时指定保密管理员;(3)以上人员(含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提供通过“公安一网通办”APP或公安机关线下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8应具备的保密条件:(1)投标人为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2)投标人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3)投标人满足国家和军队安全保密相关要求 。

3.9委托代理人要求: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聘用的员工 。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12有关时间年限的补充说明:(1)财务要求中近3年,是指2021-2023年;(2)业绩要求中近3年,是指2021年6月22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止 。

3.1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有关事宜,我方只与招标文件领取人联系,不接受招标文件领取人以外的其他联系人办理,招标文件领取人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或无法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领取人与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可以不是同一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 年6月2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采取网上发送方式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 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领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附(1)营业执照、(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应包含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邮箱、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7)领取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当月)任一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附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重新递交报名资料,审核过程中发现采用虚假材料报名的,将取消报名资格,也不得重新递交报名资料。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评判为准。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

邮 编:******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153*****723

邮 箱:*********@qq.com

某部

2024年6月13日

,北京市,昌平区

标签: 改造工程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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