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历史批地数据整理招标公告

年历史批地数据整理招标公告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拟就梁溪区1998-2023年历史批地数据整理项目进行采购,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选定供应商。请有意参与的单位及时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报名参与,现就相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梁溪区1998-2023年历史批地数据整理项目。

、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梁溪区1998-2023年历史批地数据整理项目服务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且须符合或满足本次招标采购实质目的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相应程序提出,否则,任何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交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即日起到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四、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起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30分止

开标时间:2024年 6月19日10 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视作无效。

五、投标、开标地点及开标时间

投标地点:无锡市学前西路2号2楼237会议室;

开标地点:无锡市学前西路2号2楼237会议室。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方式:需现场报名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报名地点:无锡市学前西路2号2楼237会议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谈振宇

投标确认函

投标项目

梁溪区1998-2023年历史批地数据整理项目

单位名称

(盖章)

授权代表

(投标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箱

备注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梁溪分局

公开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WXZRZYGHLX2024-003

采购项目名称:梁溪区1998-2023年历史批地数据整理项目

采购人: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须知

第二章 项目要求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梁溪区1998-2023年历史批地数据整理项目

采购编号:WXZRZYGHLX2024-003

采购人: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20万元

2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①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④具备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

报名时间: 2024 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17:00截止,需现场报名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报名地点:无锡市学前西路2号2楼237会议室

4

投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9时00分——2024年6月19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无锡市学前西路2号2楼237会议室

5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10时00 分

开标地点:无锡市学前西路2号2楼237会议室

6

定标时间:2024年6月19日评标结束

定标地点:无锡市学前西路2号2楼237会议室

7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2份

8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联系地址:

联系人:谈振宇

联系电话:********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三)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可在投标截止时间二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可在投标截止时间二日前,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3、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将在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采购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有自行添加

4、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

(五)投标文件的制作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5、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的组成”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页码,装订成册。

6、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密封,同时注明投标人名称。

7、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8、投标费用自理。

(六)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7、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8、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4、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5、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的;

16、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18、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七)开标、评标

1、开标时由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邀请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记录各投标人《开标一览表》。如有争议最终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2、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①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②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评标方法

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评分标准对投标人各段分值进行打分,将各部分得分合计,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合计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评分标准

1、价格(1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2、项目方案(45分)

(1)对项目需求的掌握理解(8分):对项目需求的总体理解程度和深度,目标任务明确、思路清晰,以及对基础资料的需求列举完整性,优(7-8分),良好(4-6分),一般(1-3分)。

(2)工作方案(12分)。针对工作内容,选定对应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思路清晰、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优(9-12分),良好(5-8分),一般(1-4分)。

(3)时间进度(6分):项目时间进度安排应科学合理,有完善的工期管理措施。优(5-6分),良好(3-4分),一般(1-2分)。

(4)质量保证(7分):投标人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各级质量管理人员齐全,岗位职责明确,质量保证措施,优秀(5-7分),良(3-4分),一般(1-2分)。

(5)成果提交(5分):成果内容非常完整、格式完全正确,优秀(4-5分),良(2-3分),一般(1分)。

(6)服务承诺(5分):投标人承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在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完成后继续为采购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反馈机制,承诺采购人有权对不称职的技术人员提出更换,投标人无条件接受的,得5分;其他得1-4分。无服务承诺不得分。

(7)投标文件规范性(2分):根据各投标文件格式规范性、文字表达准确性、条理清晰程度评分,最优者得2分,其他对应扣减分值。

3、项目组成员情况(15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或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3分,不具备不得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

①投入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1人得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1人得1分,本项累计得分最高得6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②投入人员具有注册测绘师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4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③投入人员具有数据工程师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2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时提供(需提供人员的有效证书、人员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综合情况(25分)

①投标单位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1项得2分,最高得8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②投标单位具有投标人具有规划类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4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③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获自然资源(国土)系统或相关行业协会荣誉(获奖)证书,国家级有一个得3分,省级有一个得2分,市级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④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5、本地化服务(5分)

①投标人注册地在无锡(或者在无锡市区设有分支机构)成立10年(含)以上的,得5分,成立不满10年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成立分支机构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八)定标

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中标候选单位中,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质疑函应当列明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同时该质疑函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采购质疑的,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供应商。

(九)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十一)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章 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梁溪区1998-2023年历史批地数据整理项目。

2、工作范围:本项目工作范围为梁溪区全域,工作对象为梁溪区1998-2023年全部批文。

二、工作背景及意义

梁溪区为无锡市的主城区,建设用地占比高,建设需求强,因早期批地数据管理系统不完善及梁溪区成立时间较晚,相关数据、材料管理分散,未统一整理。

现有批地数据存在位置不准、数量不全等问题,在建设用地使用过程中偶遇地块已批但无法举证或批地范围数据偏移与实际用地需求不符的情况,需再次办理征用或转用手续,致使供地周期拉长,资金耗费增加。

通过历史批文的收集整理及坐标核对,可尽可能的完善梁溪区的批地数据,纠正历史批地坐标问题的同时,也为今后征地工作节约时间和成本。

三、工作目标

梳理梁溪区全域批地数据,包含转用及征用两部分,形成数据成果。

四、工作难点

1.材料收集困难

梁溪区于2016年,由原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合并成立,批地档案管理机构较多,未经过整合,查档收集工作较为困难。

2.数据整理工作量大

批文整理数量较大,且批地范围核实过程中涉及地块多,坐标转录工作量大,耗时长。

五、工作内容

1.资料收集

(1)基础数据:梁溪区历史批地台账;

(2)遥感数据:历年的卫星影像和航空影像。

2.查档核实

(1)全面核准2023-2009年批文:根据现阶段用地报批的要求,核对线型是否准确,整理历史材料,逐一核对批文电子材料,对系统征地材料缺失的进行档案查询,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对于线型有争议的按照档案材料重新生成矢量数据。

(2)核对补充2008-1998年批文:查找档案,全面核对并补充,恢复准确的矢量范围,并形成完善的征地材料。

(3)尽力恢复1998年前批文:收集核准档案材料,自由坐标转换到2000坐标,形成完善的征地材料;原纪委批地时代的老批文,多方收集材料,尽力恢复。

3.成果提交

(1)形成梁溪区批地数据库;

(2)批文整理,按征用、转用分类整理,形成档案台账。

六、其他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组建相关项目经验丰富的成熟团队承担本次项目工作任务。工作成果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具有独创性。如在工作过程中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成交供应商须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2、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参加成果交流、论证、审查、验收等会议,根据项目进度计划交付成果(当出现有关交付文档顺延的情况除外),对提交成果的深度、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等负责。

3、规划编制工作中涉及到的涉密和敏感图文资料、电子数据,成交供应商应签订相关保密承诺书并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

七、验收标准

最终成果的批次范围基本精准,材料基本齐全,可用作后续用地报批工作的依据或参考。

八、项目清单

批文时间段

工作内容

具体工作

工作要求

备注

2023-2009

全面核准

根据现阶段用地报批的要求,核对线型是否准确,整理历史材料,逐一核对批文电子材料,对系统征地材料缺失的进行档案查询,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对于线型有争议的按照档案材料重新生成矢量数据

全面核准,确保整理后的每一个批次范围精准,材料齐全

2008-1998

核对补充

查找档案,全面核对并补充,恢复准确的矢量范围,并形成完善的征地材料

全面核对,确保整理的每一个批次材料切实能用,范围基本准确

1998-1986

尽力恢复

本次工作的重点内容,收集核准档案材料,自由坐标转换到2000坐标,形成完善的征地材料

①对于已知的批次,尽力核准范围,完善材料;②全面翻阅历史档案,将档案涉及的批次材料逐一核实,形成可用(或者可参考)的材料

1986年以前

原纪委批地时代的老批文,多方收集材料,尽力恢复

找到一个是一个,不过多纠结,为今后的征地节约成本(一个都找不到,费用打折)


第三章 合同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双方就项目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编号、采购内容

采购编号:WXZRZYGHLX2024-003

采购内容:梁溪区1998-2023年历史批地数据整理项目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在2024年12月31日前,在江苏省无锡市履行。乙方提交成果须通过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核验检查。

三、甲方的协作事项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1)按协议要求支付费用;

(2)配合提供项目过程中需要的关于无锡市梁溪区相关资料、数据,涉及保密数据资料需乙方签订保密协议;乙方无法自行收集的需要补充的材料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资料应悉数归还甲方;

(3)协调相关部门配合项目的顺利进行,协调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4)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依法履行数据整理相关程序。

四、技术成果和版权归属

乙方受甲方委托完成的数据整理成果版权归甲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技术成果、版权向第三方转让。

五、技术情况和资料的保密

没有经过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其它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提供或透漏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得自行发布、发表相关成果;乙方不得将地籍数据成果作为其它商业用途。

六、成果的验收、评价方法

成果需通过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市级验收并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上报方式为系统填报,同时报送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意见和电子版成果)。

七、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人民币(大写) (¥ 元),甲方除此之外不需支付任何费用。

2、支付方式:

本项目通过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市级审查,乙方完成相关电子版成果备案及系统填报等全部工作后30日内一次性全部付清。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注:本项目总费用已包括乙方报酬和承担该项目正常开展工作的所有经费,包括调研考察费用、专家论证费用(专家咨询费、差旅费、会务费等)、文本制作与印刷费用、管理费等全部费用。

八、违约处理

1、本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单方终止合同则按合同额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五条之约定,则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若乙方提交的成果未达到审查、验收通过要求或提供报告的内容虚假、不符合实际或不提供报告,则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九、争议处理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成果可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照甲方意见修改完善。如果双方对成果持有无法协调的异议,由双方共同向合同签订地相关行业协会提出鉴定申请,由双方按照行业协会关于评价的方法与标准对乙方的成果及报告进行评估;对评估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十、其它有关约定事项

1、本合同之附件及实施方案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采购人):(盖章) 供方(中标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梁溪区1998-2023年历史批地数据整理项目

投标人:

二○二四年月日


(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日期: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溪分局:

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梁溪区1998-2023年历史批地数据整理项目)进行报价,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日期:

致: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数量

投标总报价 (小写)

梁溪区1998-2023年历史批地数据整理项目

投标总报价(大写):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四)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

1、如本公司(单位)中标,将按本项目(梁溪区1998-2023年历史批地数据整理项目)标文件确定的费用结算方式进行费用结算;

2、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

3、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五)项目方案(格式自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历史批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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