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众益公交公司2号楼店面租赁招标公示

仙游县众益公交公司2号楼店面租赁招标公示

为盘活国有资产,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现决定将仙游县众益公交公司2号楼店面对外公开租赁,具体招标方案详见附件。本次招标分为两个包独立进行招租,竞标人须在招租人指定的场地范围内进行商业活动。竞标人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竞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租赁公示如下:

一、店面租赁包(一):

1、租赁期限:
  租赁经营期限为5年,即从2024年8月1日起至2029年7月31日止。
  租赁经营期限届满后,如出租方持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力。
2、竞人资格: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组织、自然人,具有

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的。

②、本店面招租不接受联合体。

3、人须知:

竞标人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如竞标人为自然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与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本次招标。

①、营业执照 ②、法人代表委托书(竞标人为法人不需提供此项) ③、竞标人身份证

4、竞标方式

①、仙游县众益公交公司2号楼南面店面出租采用公开挂牌方式,招标方案在仙游县交通运输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0日,招标地点在仙游县众益公交公司1号楼2层会议室。

②、出租方2号楼南面店面出租采用现场密封报价方式,报价高者中标。

5、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信息与招标时间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合格后,2024年6月20日17点00分前应向招标人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5万元(以交款为准)即取得投标资格。

招标单位:仙游县众益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开户行: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

招标单位账号:904*****400100*****050

招标单位联系人:余腾捷;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94-*******

本次招标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上午9:30时整。

6承租范围及财物

本次招标内容:

①、承租的场地范围为:

a、仙游县众益公交公司2号楼一层原乘用车维修车间;

b、承租的场地范围见附图1(公交公司2号楼一层平面图上的阴影区域),面积约为636.9平方米。

②、承租的店面以现状交付使用,竞标人如场地使用性质为乘用车维修,原来的汽修设备可以以现状提供给中标人无偿使用,交付后的设施设备性能、安全和维护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交付后的设施设备的任何安全等责任;竞标人如场地使用性质为非乘用车维修,原来的汽修设备出租方拆除后由出租方收回。

7、租赁经营租赁金和履约保证金

①、本次挂牌采用第一年承租经营的年租金底价人民币15万元,作为招标底价,报价高者中标。第二年租金以第一年租金为基数递增1%,以此类推,以后每年租金按前一年租金为基数逐年递增1%。如报名人为1人,招标工作继续进行,以投标人的报价中标(不低于本次招标底价);如报名人为2人或2人以上的,按报价最高者中标。

②、中标人应向发包方交付租赁经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7.5万元,招标成交后,中标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为承租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因承租方违约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租赁经营期间,履约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租赁经营期限届满,竞标人无债权、债务的,经公交公司书面确认后,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③、中标人每年的租金按年分两次交纳,每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为年租金的1/2,中标人每次必须在到期日前10日内交纳下一个半年的租金,中标人应在本次招标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付清半年租金。如逾期交纳的,发包方有权按日加收租赁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归出租方。

二、店面租赁包(二):

1、租赁期限:
  租赁经营期限为5年,即从2024年8月1日起至2029年7月31日止。
  租赁经营期限届满后,如出租方持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力。
2、竞人资格: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组织、自然人,具有

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的。

②、本店面招租不接受联合体。

3、人须知:

竞标人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如竞标人为自然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与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本次招标。

①、营业执照 ②、法人代表委托书(竞标人为法人不需提供此项) ③、竞标人身份证

4、竞标方式

①、仙游县众益公交公司2号楼西南面2坎店面出租采用公开挂牌方式,招标方案在仙游县交通运输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0日,招标地点在仙游县众益公交公司1号楼2层会议室。

②、出租方2号楼西南面2坎店面出租采用现场密封报价方式,报价高者中标。

5、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信息与招标时间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合格后,2024年6月20日17点00分前应向招标人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以交款为准)即取得投标资格。

招标单位:仙游县众益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开户行: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

招标单位账号:904*****400100*****050

招标单位联系人:余腾捷;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94-*******

本次招标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上午9:30时整。

6承租范围及财物

本次招标内容:

①、承租的场地范围为:

a、仙游县众益公交公司2号楼一层西南面2坎店面;

b、承租的场地范围见附图2(公交公司2号楼一层平面图上的阴影区域),面积约为181.86平方米。

②、承租的店面以现状交付使用。

8、租赁经营租赁金和履约保证金

①、本次挂牌采用第一年承租经营的年租金底价人民币5.2万元,作为招标底价,报价高者中标。第二年租金以第一年租金为基数递增1%,以此类推,以后每年租金按前一年租金为基数逐年递增1%。如报名人为1人,招标工作继续进行,以投标人的报价中标(不低于本次招标底价);如报名人为2人或2人以上的,按报价最高者中标。

②、中标人应向发包方交付租赁经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招标成交后,中标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为承租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因承租方违约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租赁经营期间,履约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租赁经营期限届满,中标人无债权、债务的,经公交公司书面确认后,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③、中标人每年的租金按年分两次交纳,每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为年租金的1/2,中标人每次必须在到期日前10日内交纳下一个半年的租金,中标人应在本次招标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付清半年租金。如逾期交纳的,发包方有权按日加收租赁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归出租方。

仙游县众益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店面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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