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法院车辆报废残值处置询价公告
同江市人民法院车辆报废残值处置询价公告
同江市人民法院车辆报废残值处置询价公告
为明确资产报废残值处置竞价底价,现就以下报废资产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交报价。
一、报废资产情况
1、资产处置方: 同江市人民法院
2、报废资产内容: 处置警车4台。
标的物一黑DA109警,捷达牌小型轿车,登记日期2009年2月16日,原值6.86万元。
标的物二黑DA110警,长城牌小型越野客车,登记日期2009年2月16日,原值11.5万元。
标的物三黑 DA111警,中华牌小型轿车,登记日期2009年2月16日,原值9.9万元。
标的物四黑 DA209警,哈飞牌小型轿车,登记日期2011年5月31日,原值6.98万元。
3、报废资产原值: 35.24万元
二、报价人的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
三、报价方式
报价时间内,将盖章后的报价文件及符合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自然人则签字并附身份证照片)扫描并发送至邮箱:*********@qq.com。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请提前与资产处置方联系。
四、报价时间
2024年6月13日14时至交易公告发布之日
五、资产处置方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 同江市人民法院
2、联系地址: 黑龙江省同江市友谊路东段
3、联系人: 王昆
4、联系电话: 0454-*******
2024 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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