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辅警制服采购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辅警制服采购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辅警制服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被服/制服

采购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行政区域 南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11:2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江西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幸福社区高芫上安置点第三列43号二楼整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江西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幸福社区高芫上安置点第三列43号二楼整层)
预算金额 ¥3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797-*******
采购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办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女士0797-*******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幸福社区高芫上安置点第三列43号二楼整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肖女士 0797-*******

项目概况

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辅警制服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幸福社区高芫上安置点第三列43号二楼整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C2024-JTGL-C001

项目名称: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辅警制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和服务要求

预算总额(元)

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辅警制服采购项目

1

采购辅警制服

******.00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二十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于 15 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幸福社区高芫上安置点第三列43号二楼整层)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幸福社区高芫上安置点第三列43号二楼整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幸福社区高芫上安置点第三列43号二楼整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保证金: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①响应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采取电子投标保函与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等方式并行的运行模式,不再受理纸质投标保函。

②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具体缴纳方式可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电子投标保函。

③响应供应商以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响应供应商选择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同时,为了方便电子保函的核查和索赔,响应供应商选择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应由在赣州市辖区内有营业网点和营业执照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如为外市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函,应转开到赣州市辖区内营业网点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并对其开具的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④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格式仍按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及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赣市发改政策字【2020)676号,以下简称676号文件)执行,不得任意改变电子投标保函格式。

⑤保险公司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可不按676号文件的格式对响应供应商出具保证保险函件,可提供保险保单,但保单内容应载明响应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证担保事项、保险公司官网网址和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索赔条件见676号文件中的附件:投标保函(推荐格式)第四款内容】等信息。

响应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银行账户)一次性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还须充分考虑电汇(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办         

联系方式:张女士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阳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幸福社区高芫上安置点第三列43号二楼整层            

联系方式:肖女士 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  0797-*******

 

标签: 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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