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2024年“送戏进万村”演出活动购买服务方案
祁门县2024年“送戏进万村”演出活动购买服务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规范使用2024年“送戏进万村”补助资金,进一步提升“送戏进万村”活动效果,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4 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旅秘〔2023〕303号)文件,现制定印发《祁门县2024年“送戏进万村”演出活动购买服务方案》,请各乡镇、行政村配合实施。
一、实施目标
2024年,根据省级文件精神,创新开展送戏演出,打破传统“一村一场戏”模式,突破行政区划范围,将人口较少、距离相近的行政村合并开展“送戏”演出。实施“送戏+”行动,推动“送戏”与农文旅一体发展,结合传统节庆、当地民俗、乡村旅游旺季等时机,加大“送戏”频次,进一步提升“送戏”质效,助力乡村文化振兴。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120场演出,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面的目标。
二、服务标准
“送戏进万村”活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演出剧(节)目应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5 个小戏、折子戏。根据群众需求,适当安排综艺演出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 分钟。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演出进度,按照路途远近调剂搭配的原则对全县120场文艺演出服务分为4个片区,具体分包情况见附件1,每个包演绎场次为30场,除附件1中所列村外,其余场次服从采购人时间及地点要求。
三、采购条件
为保证演出质量,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 年以上(含2 年)的国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
(二)演出业绩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三)具有一定规模,演出器材齐备,固定演职人员不少于20 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10%) 。
四、演出服务单位参与采购提交的资料
(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可演剧(节)目清单;
(三)演职员一览表;
(四)设施、设备、道具清单及照片;
(五)应急预案;
(六)演出计划安排情况。
五、规范管理
切实加强送戏进万村活动全过程管理。
(一)所有送戏演出必须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实施。
(二)中标服务单位、演出内容等应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每个行政村“送戏进万村”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送戏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祁门县文旅体局“送戏进万村”工作小组。
组长:叶华芬
副组长:章四海、蔡屯
成员:查显怀、汪洛、陈笑,全县18个乡镇文旅体工作分管领导。
(二)整合引导服务
鼓励通过县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体参与暖场演出,增强活动互动。
(三)确保活动安全
在组织群众观看演出过程中,各乡镇、村和演出单位要增强安全意识,始终把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送戏活动顺利实施和观众安全观演。
(四)注重宣传引导
各乡镇和行政村要完善演出宣传机制,在演出前一周、演出前三天、演出当天等时间节点,利用网站、新媒体、乡村大喇叭、公示栏、宣传车等方式,加大活动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五)严明纪律规矩
采购中标的演出服务单位送文艺演出下乡期间安全问题以及车旅费、伙食费、住宿费等自行负责,不得向演出所在地乡镇、村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确需在农村就餐、住宿的,必须按照规定支付费用,不得增加当地乡镇政府、村集体及村民负担。
(六)严格履行合同
中标服务单位要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确定的节目内容,严禁服务转包或变相转包行为。对擅自变更节目内容,服务转包、变相转包,演出过程中演员与投标标书演员不一致,特别是没有标书中出现的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参与演出的中标演出单位,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以后不得参加祁门县文旅体局所组织实施的此类招标采购活动。
(七)加强督促检查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采购计划、资金预算、合同执行、完成质量等进行动态跟踪督查,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各乡镇应配合演出服务团体组织安排好各村的演出活动,并做好跟踪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演出服务单位须建立送戏进村服务反馈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每场演出由演出单位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见附件2),经演出地行政村委会盖章后、乡镇综合文化站审核后,报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存档备案。
七、其他事项
(一)演出时间要求
为保证演出效果,演出服务单位要因地制宜、合理安排演出季节和时间,方便群众集中观看。中标演出单位要科学制定演出实施方案、演出计划,并报县文旅体局审核备案,多利用农闲、传统节日、节假日安排演出,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4月至5月,由于茶忙季节原则上不安排演出。7月至9月,由于梅雨、高温等天气,原则上每天晚上安排一场演出,白天不予以安排。其他时间可适当加演一场,但是要保证演出现场氛围,避免“空场”“冷场”演出情况,各乡镇和村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织群众观看,每场演出观众不得少于80人。对组织不力出现“空场”“冷场”仍继续演出的不予验收和叫停,并予以通报批评。中标演出单位须在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送戏任务。
(二)演出节目要求
为推动“群众点单”和“政府买单”更好对接,更好地问需于民,实现“送戏进万村”提质增效目标,在演出前应结合乡镇实际制作节目清单,由群众“点单”,确定送戏演出剧目。
(三)统一演出标识
中标的演出服务团体在送戏进村活动时,演出背景应统一使用“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标识,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指导乡镇和行政村加大活动宣传,做好资料收集及信息报送工作。
(四)演出资料报送
在演出中,演出单位要对演出录制视频和拍照,具体要求如下:
1. 根据评选细则要求,每场演出观众人数需超过80人。每场需摄录2分钟以内短视频1个,要求能反映演出现场时间、地点、演出人员、观众数量等,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传;每个中标演出服务单位应进行1个以上整场视频现场实录。要求编制整齐、格式规整,整场视频片头片尾制作精美,视频标题均以“黄山市祁门县XX剧团XX村演出XX年XX月XX日XX剧种XX剧名”命名。
2.图片要求,每场演出要拍摄演出照片3张(即演出现场全景1张,台上演出实况1张,台下观众情况1张),照片应能体现观众人数、入座有序、文明观戏等细节。
3.完成演出任务后根据要求将图片和视频用U盘方式报县文旅体局一份。
4.演出照片和录制视频的标准,必须根据省文旅厅的要求拍摄。县文旅体局及时安排专人进行审核把关,每场演出应在演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照片和视频,对演出照片和视频质量不高的单位予以约谈,并扣除本场演出费用20%;对于连续3次被约谈的演出单位,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附件:
1.祁门县2024年“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分包情况表
2.2024年安徽省“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回执单
祁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2月6日
附件1
祁门县2024年“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分包情况表
第一包
序号 | 乡镇名 | 村名 |
1 | 历口镇 | 许村村 |
2 | 武陵村 | |
3 | 西塘村 | |
4 | 正冲村 | |
5 | 深都村 | |
6 | 石迹村 | |
7 | 铺岭村 | |
8 | 历溪村 | |
9 | 环砂村 | |
10 | 彭龙村 | |
11 | 湘东村 | |
12 | 光辉村 | |
13 | 叶陈村 | |
14 | 渚口乡 | 渚口村 |
15 | 伊坑村 | |
16 | 樵溪村 | |
17 | 大北村 | |
18 | 三联村 | |
19 | 小路口镇 | 晨光村 |
20 | 石谷村 | |
21 | 胜利村 | |
22 | 双莲村 | |
23 | 大丰村 | |
24 | 春风村 | |
25 | 箬坑乡 | 八一村 |
26 | 红旗村 | |
27 | 箬坑村 | |
28 | 石舜村 |
第二包
序号 | 乡镇名 | 村名 |
1 | 安凌镇 | 雷湖村 |
2 | 芦荔村 | |
3 | 城安村 | |
4 | 赤岭村 | |
5 | 广大村 | |
6 | 广联村 | |
7 | 王蒲村 | |
8 | 五峰村 | |
9 | 琅丰村 | |
10 | 星联村 | |
11 | 古溪乡 | 古溪村 |
12 | 黄龙村 | |
13 | 谢家村 | |
14 | 东源村 | |
15 | 西源村 | |
16 | 闪里镇 | 叶家村 |
17 | 坑口村 | |
18 | 七一村 | |
19 | 文堂村 | |
20 | 闪里村 | |
21 | 港上村 | |
22 | 新安镇 | 良禾村 |
23 | 星林村 | |
24 | 高塘村 | |
25 | 新上村 | |
26 | 龙源村 |
第三包
序号 | 乡镇名 | 村名 |
1 | 凫峰镇 | 余源村 |
2 | 凫源村 | |
3 | 峰联村 | |
4 | 凫坑村 | |
5 | 李源村 | |
6 | 恒峰村 | |
7 | 金字牌镇 | 继光村 |
8 | 莲花村 | |
9 | 石川村 | |
10 | 金字牌村 | |
11 | 洪村村 | |
12 | 横联村 | |
13 | 大坦乡 | 大中村 |
14 | 光华村 | |
15 | 复兴村 | |
16 | 联枫村 | |
17 | 柏溪乡 | 新联村 |
18 | 西溶村 | |
19 | 柏溪村 | |
20 | 塔坊镇 | 高源村 |
21 | 群星村 | |
22 | 响潭村 | |
23 | 阳光村 | |
24 | 南光辉村 | |
25 | 塔坊村 | |
26 | 祁红乡 | 永胜村 |
27 | 祁源村 | |
28 | 祁红村 |
第四包
序号 | 乡镇名 | 村名 |
1 | 祁山镇 | 三秀村 |
2 | 高明村 | |
3 | 黎明村 | |
4 | 祁峰村、凝秀村 | |
5 | 桃峰村 | |
6 | 建峰村 | |
7 | 六都村 | |
8 | 先锋村 | |
9 | 新岭村 | |
10 | 星光村 | |
11 | 和平村 | |
12 | 光明村 | |
13 | 芳村村 | |
14 | 春明村、沙溪村 | |
15 | 溶口乡 | 溶口村 |
16 | 奇岭村 | |
17 | 光环村 | |
18 | 景潭村 | |
19 | 平里镇 | 花桥村 |
20 | 双程村 | |
21 | 平里村 | |
22 | 贵溪村 | |
23 | 芦溪乡 | 芦溪村 |
24 | 查湾村 | |
25 | 奇口村 |
附件2
2024年安徽省“送戏进万村”演出服务回执单
演出单位名称 |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
演出地点 (所在行政村) | 演出日期 | ||
演 出 内 容 | (填演出节目类型、名称、主要演员,可附节目单) | ||
行 政 村 证 明 | 观众人数: 人;演出时长: 分钟; 满意度:①满意②基本满意③不满意 (在相应选项序号上划“√”) 行政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电话: | ||
乡镇文化站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 电话: | ||
意见和建议 |
注:本回执一式三份,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演出所在行政村、演出单位各保留一份。本回执作为项目验收、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