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发改委“专项业务经费”项目
屯溪区发改委“专项业务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包含重点项目专项经费20万元、服务业专项经费6万元、价格认证购买服务经费6万元、社会信用购买服务费用6万元、民生与国防动员工作经费22万元。
(2)立项依据:根据《关于区发改委工程项目咨询评估、评审审查及终审报批工作定向委托购买服务事宜的函》、《关于价格认证询价工作申请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关于社会信用工作申请购买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请示》、《屯溪区“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咨询服务合同》《屯溪区2023年暖民心行动宣传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及市里对各区县考核细则指标要求。
(3)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为屯溪区发改委。
(4)起止时间: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重点项目专项经费、服务业日常工作经费、价格认证购买服务经费、社会信用购买服务经费、民生宣传经费、国防动员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有效推动重点项目、服务业、价格认证、社会信用、民生、国防几项工作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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