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家园二、三期场区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民生家园二、三期场区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投标编码: SG0700G16022 公告发布日期: 2016-07-08
报名开始时间: 2016/7/8 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7/12 16:00:00
报名地点 双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双鸭山市双丰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杜广明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双鸭山市民生家园二、三期场区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 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双鸭山市尖山区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双鸭山市民生家园二、三期场区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鸭山市民生家园二、三期场区配套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
2.2建设规模:车行道、人行道及供热、给排水、照明等工程
2.3总投资额:约4000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工期144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民生家园二期配套:沥青道路28846㎡、人行道19239㎡、供热管网,最大管径DN300MM、给水管网、雨水管网钢筋砼管DN300—600MM及配套照明等。
二标段:民生家园三期配套:沥青道路19950㎡、人行道10788㎡、供热管网,最大管径DN300MM、给水管网、雨水管网钢筋砼管DN300—400MM及配套照明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各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各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报名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报名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地和项目所在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3.6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7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二维码扫描无信息者无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完成审批记录的网络截图(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注册地和项目所在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各标段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名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1名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1名安全员的岗位证书(省外企业如无岗位证书,则无需提供)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要携带以上所有证件原件(证企相符)、单位企业锁及以上证件复印件(现场核实人员证件之用),在双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79号建设大厦1楼)报名,(报名联系电话:139*****781),逾期不予受理。(注:报名时复印件需要逐页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
4.2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点击报名,否则报名无效,网址为(<http://www.hljztb.com>)。
4.3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投标报名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4.4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登记,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双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79号建设大厦1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双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79号建设大厦1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进一步查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如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
地 址:双鸭山市冷库小区12号楼
项目联系人:王国栋
项目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双鸭山市双丰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21号2楼
联系人:张春香
联系电话:139*****781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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